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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雷 ‖ “口出以为言”的文体学考察:兼论中国古代“泛文学体系”的形成

[作者简介]胡大雷,1982年在宁夏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85年在广西师范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1996年在河北大学获文学博士学位;现为广西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文选学研究会副会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文学学会会长;主要从事汉魏六朝文学、文论、文体学研究,代表性著作有《中古文人集团》《文选诗研究》《诗人·文体·批评》《中古诗人抒情方式的演进》《〈玉台新咏〉编纂研究》等

摘  要

中国古代的语言表达有“口出以为言,笔书以为文”两种,前者为“言”为“语”或合称“言语”。“言语”以两种形式构成文体:一是以自身“怎么做”构成文体,“言”如《汉书·艺文志》所载录《道家言》《法家言》等,“语”如《论语》《国语》之类以整体的“言”为生存方式。二是以自身的“做什么”构成文体,如诗、歌、谣、讴等天然的“口出以为言”的文体,又如“言为《尚书》”之“六体”(典、谟、训、诰、誓、命),以及《释名》之“释言语”所论述者。大多数文体有着从“口出”到“笔书”的经历,南朝刘勰《文心雕龙》对此有所论述。其注意点有三:一是由“口出”的口语化表达发展为“笔书”的“缘饰”化表达;二是文体在此发展过程中建立了自身规范;三是由“口出”的某一原始意味发展、扩大为新的文体,如赞体即由“唱赞之词”发展而来。但是,文体也有从“笔书以为文”再到“口出以为言”的。例如,先秦时代“辞令”的准备,即有“草创、讨论、修饰、润色”诸程序,然后才作为“口出以为言”表达的;又如,宋代君王的口宣也是事先拟就的,“口出以为言”决定着传播效应。古代总集《文选》称,不录“言”以及“经、史、子”入集;至宋代真德秀《文章正宗》才以篇章形态录《国语》《战国策》入集,即“剪截”《国语》《战国策》的文字成“篇”或成独立篇章的形式,以“辞命”“议论”文体归类入集。随着“言语”的入集,带动着“经、史、子”的文字亦以篇章形态入集。至此,“经、史、子、言(语)集”皆以篇章形态成为“文”。于是,中国古代的“文”,由最初的凡“书契”者皆为“文”,至《文选》把“文”限定在可作为审美对象的、集部的“笔书以为文”,再到宋代的“经、子、史、言语”入集,“泛文学体系”才真正形成

关键词

 口出   笔书   文体   总集   泛文学体系


“口出”与“笔书”是人类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在中国汉代,已有“长安号曰‘谷子云笔札,楼君卿唇舌’”的记载。“笔札”与“唇舌”,是对两种人才的称呼。东汉王充(27—约97)在《论衡》一书中对两者多次作出区分:《定贤》篇称,“口出以为言,笔书以为文”;《自纪》篇称,“口则务在明言,笔则务在露文”;《问孔》篇称,“言出于口,文立于策,俱发于心,其实一也”。这最后一条,是说“笔书以为文”要有物质做载体。东晋葛洪(284—364)亦如是说:“发口为言,着纸为书。”《文心雕龙·总术》在辨析颜延之(384—456)时称:“发口为言,属笔曰翰。”以上均表明,语言的表达有两种,“口出以为言”是口头表达,“笔书以为文”是书面表达。《史通·外篇·杂说下》云:“昔魏史称朱异有口才,挚虞有笔才。故知喉舌翰墨,其辞本异。”“其辞本异”,涉及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喉舌”与“翰墨”的表达在语言运用上是不一样的。赵翼(1727—1814)在《廿二史札记》评述《汉书》的编次体例时称:“蒯通、伍被、江充、息夫躬,或国初人,或中叶末造人,而列为一卷,以其皆利口也。”指出班固(32—92)是把“利口”者作为同类在卷四十五《蒯伍江息传》中叙说,又在篇末“赞曰”中以“仲尼‘恶利口之覆家邦’”概之。但之后的历代《文苑传》所录人物,均是文章撰作者,即“笔书以为文”的擅长者。

 

“口出以为言”成为文体

“口出以为言”成为文体有两种情况。其一,“口出以为言”直接成为文体。例如,《左传》引用“某某言曰”,杜预(222—285)注《左传》称“立言”者为“史佚、周任、臧文仲”,并多次引用史佚、周任的“言”:

   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隐公六年)

    史佚有言曰:“无始祸,无怙乱,无重怒。”(僖公十五年)

    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文公十五年)

    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抚之。”(襄公十四年)

    史佚有言曰:“非羁何忌?”(昭公元年)

    周任有言曰:“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昭公五年)

由此可知,“史佚之言”“周任之言”本应该是成集合体存世的。成集合体存世且以“言”名集者,还有如《老子》所引《建言》、《庄子》所引《法言》等;在《汉书·艺文志》中,录有《道家言》《法家言》《杂家言》《太公言》等;《孔丛子》的《嘉言》篇,记载了孔子(前551—前479)七次与诸人的对话。

“语”不仅成集合体存世,也成集合状态存世,《韩非子》《说苑》《新序》等都曾引用“语曰”,应该是从“语”的集合体摘录而来;而《论语》则是“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国语》则在内容上按照一定顺序分国排列,偏重于记述历史人物的言论。当然,也有像《战国策》不以“语”出之者,但“策”应理解为计谋、谋略,刘向(约前77—前6)的《书录》称之为“游说权谋之徒”“生纵横短长之说”,认为是当时纵横家(即策士)的“口说”之辞。

其二,以“口出以为言”的“做什么”来命名、确定文体。“口出”既有始终保持其本色而天然成为文体者,如与咏、唱有关的诗、歌、谣、讴等,其文体命名大多在字形即表意的偏旁与“口出”相关,有节奏、有韵,以“口出”为最主要的表达方式与传播方式,即以其“口出”本色为文体命名。又见于人们对《尚书》“记言”的文体分析,如伪孔安国《〈尚书〉序》称:“芟夷烦乱,剪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其中所说的“六体”(典、谟、训、诰、誓、命)除“典”外,都是因“言”而生成,以“言”的“做什么”来获得命名的。以“训”为例,《尚书·高宗肜日》载:

高宗肜日,越有雊雉。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无丰于昵。

所谓“训”,是以“言”来训勉、教诲、教导;“训”体,就是以“言”的“训导”这个行为动作所产生之词,就是“训于王曰”的那些文词。这个例子说明,“言”成为文体的命名原则之一,是人们以“言”来“做什么”确定其命名的,而此文体的文本就是行为动作所发出的言词。但在后世,这些以“言”、“语”的“做什么”来命名的文体,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已经都是“笔书以为文”了。

关于“口出以为言”成为文体的两种情况,东汉末年的刘熙在《释名》中有所总结。该书有“释言语”“释书契”“释典艺”,把“言语”与“书契”“典艺”对举。如果“书契”“典艺”是文体的大类,那么,“言语”也为文体的一个大类。该书的“释言语”有一百七十多条,论述与“言语”有关的事物、概念,其与文体有关者如:“言,宣也,宣彼此之意也。”“语,叙也,叙己所欲说也。”“说,述也,宣述人意也。”“序,杼也,拽杼其实也。”“颂,容也,序说其成功之形容也。”“教,效也,下所法效也。”“难,惮也,人所忌惮也。”“祝,属也,以善恶之词相属着也。”“诅,阻也,使人行事阻限于言也。”“盟,明也,告其事于神明也。”“誓,制也,以拘制之也。”当刘熙确定了以“口出以为言”的“言”“语”为文体大类后,他就以“言”“语”的“做什么”来确定文体命名。虽说《释名》“释言语”是概念化的分析文体,也未举出具体作品来支撑其观点,但还是合乎文体发展实际的。

 

二  刘勰论文体从“口出”到“笔书”的历程

   在后世看来,《释名·释言语》中有些解释似乎难以理解,如“铭,名也,记名其功也”,“勒,刻也,刻识之也”,因而便从表意的偏旁下结论,把“铭”“勒”视为“书契”之类。但既然刘熙把“铭”“勒”归入“言语”,或许表明它们原先应该是“言语”,之后经历了一个从“言语”到“书契”的过程。以“铭”为例,《礼记·祭统》云:

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铭者,论譔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郑玄注:“铭,谓书之刻之以识事者也。”)

当然是先有“言语”的“称扬”“论譔”,之后才有“明着”“酌之祭器”,后世看到的都是物质形态的“铭”,所以有郑玄注云云。而《释名·释典艺》之“铭,名也,述其功美,使可称名也”,才真正是“书契”类的“铭”。又如“勒”,《说文解字·革部》:“勒,马头络衔也。”而《大戴礼记·盛德》称“古者以法为衔勒”,以控制嘴巴的衔勒比拟以法对人们行为的控制。《文选·潘安仁〈西征赋〉》“俾幽死而莫鞠”李善注:“毛苌《诗传注》曰:勒,告也。”《文选·班固〈东都赋〉》“勒三军,誓将士”张铣注:“勒、誓,皆教合。”那么,这些地方的“勒”,就是言语。这些均表明,文体或有自“口出”而“笔书”的过程。

南朝梁时期的刘勰(约465—520)在《文心雕龙》中对此多有关注。总的来说,刘勰称文字、书契“斯乃言语之体貌,而文章之宅宇也”;分开来说,刘勰以作品为例,论述某些文体如何从“口出”发展而来。

其一,“言”已是文体,“笔书”只是对“口出”的记录。例如,《乐府》篇称:“匹夫庶妇,讴吟土风,诗官采言,乐盲被律。”“诗官采言”,即诗已进入到“笔书”阶段;刘师培(1884—1919)所谓“上古之时,先有语言,后有文字。有声音,然后有点画;有谣谚,然后有诗歌。……谣谚之作先于诗歌。厥后诗歌继兴,始着文字于竹帛”,诗是韵语较早实现以文字著录者。

   其二,有的文体先是“言”,经过“言”“笔”不分阶段,再到“笔书”。例如,《章表》篇称,章表一开始是“敷奏以言”,尧舜时“并陈辞帝庭,匪假书翰”,到周时章表“言笔未分”,“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主,皆称上书”。所谓“上书”,就是以“笔书”为之。又如,《哀悼》篇称,“吊”为“宾之慰主,以至到为言也”,《礼记·曲礼上》“知生者吊,知死者伤”,孔颖达(574—648)称其区别曰:“吊辞乃使口致命,伤辞当书之于板,使者读之。” “吊”即“言”的文体。而《书记》篇又有“子叔敬叔进吊书于滕君,固知行人挈辞,多被翰墨矣”,“吊”已演化为“笔书”的文体,贾谊(前200—前168)的《吊屈原文》即是“笔书”。又如“谐”,《谐讔》篇称,“齐威酣乐,淳于说甘酒;楚襄宴集,而宋玉赋好色”以及“优旃之讽漆城,优孟之谏葬马”,这是“口出”;又称“魏文因俳说以着笑书”,这是由“口出”而“笔书”;至“潘岳丑妇之属,束皙卖饼之类,尤而效之,盖以百数”,则是纯粹的“笔书”。又如“讔”,《谐讔》篇先举数例均为“口出”,而最后一项是“臧文谬书于羊裘”,见《列女传》的记载,是臧文仲(?—前617)把隐语写在书信中,这自然是“笔书”。又如,《论说》篇曰:

说者,悦也;兑为口舌,故言资悦怿;过悦必伪,故舜惊谗说。说之善者:伊尹以论味隆殷,太公以辨钓兴周,及烛武行而纾郑,端木出而存鲁:亦其美也。暨战国争雄,辨士云涌;从横参谋,长短角势;转丸骋其巧辞,飞钳伏其精术。一人之辨,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六印磊落以佩,五都隐赈而封。至汉定秦楚,辨士弭节。郦君既毙于齐镬,蒯子几入乎汉鼎;虽复陆贾籍甚,张释傅会,杜钦文辨,楼护唇舌,颉颃万乘之阶,抵嘘公卿之席,并顺风以托势,莫能逆波而溯洄矣。

这以上都是“口出”者,以下则专门说到“笔书”,所谓“说贵抚会,弛张相随,不专缓颊,亦在刀笔”。

从“口出”到“笔书”,文体发生了一些变化:(1)先是“口出”的口语化表达,以后才是“笔书”的“缘饰”化表达。即如章太炎(1869—1936)所说:“檄之萌芽,在张仪檄楚相,徒述口语,不见缘饰。及陈琳、钟会以下,专为恣肆。颜竣檄元凶劭,其父延之,览书而知作者,亦无韵之赋也。”(2)文体在从“口出”到“笔书”的发展中,规范性也开始建立。以“赋”为例,《文心雕龙·诠赋》称“郑庄之赋‘大隧’,士蔿之赋‘狐裘’,结言短韵,词自己作,虽合赋体,明而未融”,这是以“口出”为赋阶段。而经屈原(前340—前278)“始广声貌”以及荀况(前313—前238)、宋玉(约前298—约前222年)“爰锡名号,与诗画境”,“遂客主以首引,极声貌以穷文;斯盖别诗之原始,命赋之厥初也”,进入以“笔书”为赋阶段。(3)从“口出”到“笔书”,意义有所转变。例如,《文心雕龙·颂赞》论“赞”:“赞者,明也,助也。昔虞舜之祀,乐正重赞,盖唱发之辞也。及益赞于禹,伊陟赞于巫咸,并风扬言以明事,嗟叹以助辞也。故汉置鸿胪,以唱拜为赞,即古之遗语也。”以上为“口出”之“赞”,以下则为“笔书”之“赞”:“至相如属笔,始赞荆轲。及迁《史》、固《书》,托赞褒贬,约文以总录,颂体以论辞;又纪传后评,亦同其名。”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赞”,但有着相当密切的演变关系。

 

三 从“笔书”到“口出”及其传播效应

文体在发展过程中,不仅仅只是从“口出以为言”而后“笔书以为文”,还有先是“笔书以为文”而后为“口出以为言”的,尤其是当它出现在现实应用中时。例如,作为祝祷的“祝”。《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前544):“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尚速有悔于予身。’”何休注:“祝,因祭祝也。”《韩诗外传》卷十:“茅父之为医也,以莞为席,以蒭为狗,北面而祝之,发十言耳,诸扶舆而来者皆平复如故。”这些本来都是“口出以为言”的。但“祝”在应用中,又有“笔书以为文”后而“口出以为言”者。例如,《尚书·金縢》“史乃册祝曰”,《史记·鲁世家》作“史策祝曰”,《史记集解》引郑玄曰:“策,周公所作,谓简书也。祝者读此简书,以告三王。”这就是《尚书》“册祝”的意味——此“祝”是书写在“册”上的。那么,周公的时代,祝文,或有先“笔书”后“口出”者;周公之所以要自己事先拟制而让祝者去读,就是为了有依据地表明这是自己的心愿;果然,后来周成王开启金縢,验证了周公的忠诚。

有一种文体为“口宣”,一种慰劳臣下的简短诏令。顾名思义,“口宣”即是口头表达的一种“口出以为言”,但实际上,宋代的“口宣”却是学士们事先拟制好的。杨亿(974—1020)的《杨文公谈苑·学士草文》曰:“学士之职,所草文辞,名目浸广……土木兴建曰上梁文,宣劳赐曰口宣。”徐师曾(1517—1580)曰:“口宣者,君谕臣之词也。古者天子有命于其臣,则使使者传言,若《春秋内外传》所载诰告之词是已,未有撰为俪语使人宣于其第者也。宋人始为之。”宋代欧阳修(1007—1072)、王安石(1021—1086)、苏轼(1037—1101)等人文集中的“内制”皆有为皇帝所拟的“口宣”。

“口出以为言”者并非随口而出,也是需要锤炼的。如尚属于口头的、集体的创作阶段的诗、讴、谣等,就是由众口相应到异口同声的过程;而采诗官所采之诗,要经过乐官的整理,才最终成型。外交场合的“辞令”,表面上是口头表达,实际上也是事先酝酿好的,使其临场时有更准确、更合理的表达。例如,《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前542)载:

子产之从政也,择能而使之。冯简子能断大事,子大叔美秀而文,公孙挥能知四国之为,而辨于其大夫之族姓、班位、贵贱、能否,而又善为辞令;裨谌能谋,谋于野则获,谋于邑则否。郑国将有诸侯之事,子产乃问四国之为于子羽,且使多为辞令。与裨谌乘以适野,使谋可否。而告冯简子使断之。事成,乃授子大叔使行之,以应对宾客。是以鲜有败事。

“诸侯之事”须“多为辞令”,这些“辞令”是有所准备的,即如孔子说,“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为口头表达的“言”而做准备。《国语·楚语下》王孙圉论观射父为“楚之所宝者”,就在于“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这里的“训辞”,就是为出使的“行人”准备的辞令。后代还有皇帝背熟了起草好的信件,再口授出之,以此显示自己的才华,《晋书·赫连勃勃载记》载:

   刘裕灭泓,入于长安,遣使遗勃勃书,请通和好,约为兄弟。勃勃命其中书侍郎皇甫徽为文而阴诵之,召裕使前,口授舍人为书,封以答裕。裕览其文而奇之,使者又言勃勃容仪瑰伟,英武绝人。裕叹曰:“吾所不如也!”

赫连勃勃(381—425)这一小小的准备,为自己、也为自己的王朝赢得了敬佩。

上述这些均表明,为了“口出以为言”表达得更好、更有规定性,事先须有所准备,甚至是“笔书以为文”的准备,再“口出”之。而“笔书以为文”的存在,也为了日后有所验证有所依据。“口出”比起“笔书”,更利于传播与接受,尤其是本来就具有“口出”本色而天然成为“口出”文体,如在“旗亭画壁”故事中,王昌龄(698—756)、高适(约704—约765)、王之涣(688—742)“笔书”的诗作,要待歌伶所讴的多少,才能定其高下。

 

四 新文体的创制及“言语”的入集

南朝梁萧统(501—531)编纂《文选》,自称是不录以“言”“语”的,其曰:

   若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辨士之端,冰释泉涌,金相玉振,所谓坐狙丘,议稷下,仲连之却秦军,食其之下齐国,留侯之发八难,曲逆之吐六奇,盖乃事美一时,语流千载,概见坟籍,旁出子史,若斯之流,又亦繁博。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今之所集,亦所不取。

其称不取“美辞”“话”“语”入集的原因,在于其“事异篇章”,即其是以集合体存世而不以单篇存世。《文选》确定了文体的分类模式,把文章按照种类、等级或性质区分成各种文体;由此,《文选》把文体构成一个系统,这就是建立了文体谱系。但《文选》把“言”、“语”排除出总集,“言”“语”与“经”“子”“史”一样,是不在总集形态的文体谱系中的。就“言”“语”来说,《文选》只认可其为总体性存在的文章,是不作为文体的;且在《文选》时代,也没有以“言”或“语”命名的“篇章”。《文选》作为总集对后世影响极大,南朝至唐、北宋的总集都是如此不录总体性存在的“言”“语”文字的,也就是不录“周任之言”之类以及《建言》《道家言》《论语》《国语》之类文字的。

自唐末起,诞生了以“言”“语”为文体名的作为“篇章”的作品。例如,陈黯(约805—877)的《拜岳言》,通篇是回答巫的问话,述说只拜华岳而不拜神。陆龟蒙(?—881)的《冶家子言》,假托武王灭殷后一个世代冶炼家族子弟的“言”,说自家祖上从铸耕田之器到铸工匠之器,到铸兵家之器,现不知从事何种铸造。武王于是醒悟,如今应是“苞干戈,劝农事”的时代,于是“冶家子复祖之旧”。袁皓《齐处士言》,叙写齐祖受宋禅,称“使不十逾载,致黄金与土同价”,齐处士闻而泣“言”:“君王知黄金贵于土,不知百姓视土贵于黄金。”在长篇大论后落脚在“知百姓贵土于黄金,则其民受福于齐矣”。程晏《设毛延寿自解语》,假托毛延寿(?—前33)为自己辩解“言”:“臣以为宫中美者可以乱人之国,臣欲宫中之美者迁于胡庭,是臣使乱国之物不逞于汉而移于胡也。”孙固(1016—1090)的《录野叟语》,作者见到驿站墙壁上有“劝农文”,友人称之为“催科文”,有野叟之“语”对官府“催科”作出详尽描述。上述诸文都是以有人发问开端,以回答的形式展开叙说或论证,通篇是“言”或“语”,故篇题也以“言”或“语”出之。

这些作品,或许就是为了回应《文选》所谓“言”“语”命名者“事异篇章”,而特地以“篇章”出之的;其实,这些以“言”或“语”出之者,也就是《文选》所谓“对问”体。这从元末刘基(1311—1375)的《诚意伯文集》卷七“问答语”类可以看得很清楚:其录文四篇,《卖柑者言》《愁鬼言》的以“言”命篇,与《樵渔子对》《答郑子享问齿》的以“对”“问”命篇,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以“言”或“语”的规律、规则来规范文体。

总集不录以整体形态出现的“周任之言”之类以及《建言》《道家言》《论语》《国语》之类,真正改变这种情况的是在南宋时期。真德秀(1178—1235)编纂总集《文章正宗》,其目凡四:曰辞命,曰议论,曰叙事,曰诗赋。彭时(1416—1475)《文章辨体序》称:“天下之文,诚无出此四者,可谓备且精矣。”“辞命、议论”二者所录,有《国语》、《战国策》中的“言”“语”。《文章正宗·纲要》称,“辞命以下皆王言也,太祝以下掌为之辞,则所谓代言者也”,“独取《春秋内外传》所载周天子谕告诸侯之辞,列国往来应对之辞”,此为“辞命”;又称,“今独取《春秋内外传》所载谏争论说之辞”,此为“议论”;录《国语》的文字,称之为“春秋诸贤论说之辞”;录《战国策》的文字,称之为“战国策士谈说之辞”。

本是以整体性的“言”“语”生存的《国语》《战国策》,其文字先以国别为单位相分,国别下又以“篇”相分,这是一种以其人其言其事的自然相分。历来人们或概括其义为题或以首句为题,《文章正宗》却直接“剪截”其“篇”为独立篇章的形式、以“辞命”“议论”文体入集。议、论,先前为“笔书”的文体名,现合二为一。《文章正宗·议论》所录汉前的文章,更多的是从《左传》“剪截”其“言语”而来,也有从《国语》《战国策》“剪截”而来的。

其做法有四:一是改变总集不录“言”“语”之类文字的观念,把此类文字重新命名为“辞命”、议论”入总集。二是以追寻其发源、原初时的状态为“辞命、议论”的文体正名。《文章正宗·纲要》称:“议论之文,初无定体,都俞吁咈,发于君臣会聚之间;语言问答,见于师友切磋之际。”揭示其“言”“语”的性质。三是把《国语》《战国策》的文字改造成篇章,解决了“概见坟籍,旁出子史”的“言、语”以何种形式进入总集的问题。四是重新为“篇章”取题目。本来,《国语》《战国策》都是有篇题的,但有些篇题看不出此文与“言语”的关系,在入集时,《文章正宗》又给它们起了新的篇题。例如,《国语》有原篇题为“厉王弭谤”者,改变为“召公谏监谤”,一来突出其“言语”性质,此为“谏”;二来突出“谏”的实施者,此为召公。又如,《战国策·齐策》之“先生王斗造门而欲见齐宣王”,原题显不出其“言语”性质,而录入总集时改变成“王斗对齐宣王”,篇题中就构成了一种对话关系。

宋人陈师道(1053—1102)云:“余以古文为三等:周为上,七国次之,汉为下。”南宋时,学习《左传》古文以应科试成为时尚,而殿试有策问,“口出以为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于是,记载先秦士人之“言”的《国语》《战国策》进入时人的视野,进入总集,是自然而然的——社会需求把其“言”变为“作文之式”,即《文章正宗·纲要》所称“故今所辑,以明义理、切世用为主”。

“言”的入集并非孤立现象,“经、子、史”文字也经过篇章化而以“古文”典范名义而入集,《文章正宗》就有《左传》《史记》的“史”的入集;曾为真德秀宾客的汤汉《妙绝古今》,其录诸子之文,从《孙子》《列子》《庄子》《荀子》《淮南子》选摘文章;明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收录《周礼·考工记》的文字,是“经”的入集。

 

“泛文学体系”的形成

如果对“口出以为言”到“笔书以为文”作文体学考察,既可以看到某些文体的起始状态乃至原生态状态,也可以看到文体的进化、发展历程。当对文体作“笔书以为文”到“口出以为言”的考察,还可以看到,很多文体的传播实际上重新回到文体的最初起源阶段“口出以为言”之时。文体从“口出”起步,以“笔书”成型,又回到以“口出”传播、应用,文体的“形成—成型—应用”构成了某种循环,非但有所谓螺旋式上升的意味,而且还提醒人们,文体学研究必定要对文体的表达问题有所关注。

“言”与“经、子、史”都是经过篇章化后以文体的形式进入总集的。“左史记言”与“右史记事”一路走来,其所生成的文章发展成为各自界域明晰的文体,打破了自《文选》以来单一的集部文字所构成的文体谱系,其格局已经由文体谱系向着文章谱系迈进。这也意味着,中国古代的“文”观念又一次翻天覆地的变化。

最早的“文”如《文选序》所述之“文”,首先是“逮乎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之“文”。所谓“文籍”之“文”,是泛指所有的语言文字作品,即章太炎所说:“文学者,以有文字着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但此后,“文”的概念有所缩小,至南朝梁《文选》,其序对什么是“文”而可录入总集说得很明确,除“赋、骚、诗”外,还有颂、箴、戒、论、铭、诔、赞、诏诰教令、表奏笺记、书誓符檄、吊祭悲哀、答客指事、篇辞引序、碑碣志状等等;最后归之为“譬陶匏异器,并为入耳之娱;黼黻不同,俱为悦目之玩”,把“文”限定在可作为审美对象的、集部的“笔书以为文”;于是,《文选》不录“经、子、史、言”,即把其排除在“文”之外;于是,“经、子、史、言”的文字也就不再成为“文”而成为著述。到了《文章正宗》的时代,伴随着“经、子、史、言”的文字都经过“剪截”一类的再造,以适合于入集,“经、子、史、言”的文字在入集的状态下又重新成为“文”;于是,无论在观念还是实践中,“笔书以为文”者都成为了“文”。到清代,又有曾国藩(1811—1872)的《经史百家杂钞》,经、史、子三类的文章约占全书四分之一的分量,这是超越传统集部的总集,涵括经、史、子、集四部,把中国古代全部具有魅力的文章乃至片段文字笼括进来。其影响直至当代,具有现代意义的作品集朱东润(1896—1988)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就是“经、子、史、集、言”的文章皆录。这也就是说,在“经、子、史、言”都通过篇章化的方式进入总集之时,中国的“文”已不再只是集部的文字,还包含经部、子部、史部的文字,以及含在经部、子部、史部之中的“言”。这又与刘勰《文心雕龙》的论述有所不同,刘勰虽然是把经、史、子、集的文章都当作文体来论述的,但他是以文章出于《五经》的观念来展开其论述的;而此处的泛文学体系,是建立在诸种文章平起平坐的基础上的。

因此,中国的泛文学体系真正开始形成,是自宋代《文章正宗》以“辞命、议论”二者为文体“归类”而录有《国语》、《战国策》中的“言”“语”起步的。从文体学上讲,诸种文章从走出自己的诸如经、史、子、集、言之类的集合体而融入新的集合体——泛文学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文体或改变着自身,或丰富并发展着自身,文体学也在如此的过程中前进着。

 

编者注:该文是作者承担的由吴承学教授主持的中国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文体学发展史”(10&ZD102)的阶段性成果,也是“广西特聘专家”专项经费成果,发表于《南国学术》2016年第1期第131—139页。为方便手机阅读,微信版删除了注释,如果您想了解全貌,可到本公众号界面下端的“全部论文”栏目点击、浏览。


 责任编辑:田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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