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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教法

两种教法


根据上座部佛教的传统,我们在讨论法义的时候,要看它是属于经教法还是论教法,如果弄混淆的话,很容易造成混乱。

 

当我们在学戒律的时候要用世俗谛;在谈论经教的时候,有时候要使用世俗谛与究竟谛。

 

例如,佛陀会说:“我忆起过去无量劫以前,当我还是菩萨的时候,我是什么什么。”

 

他当时转生为一只狮子、一头鹿,或者是一个人、一个商人、一个国王...佛陀在经典里面经常会这样说。这时,是使用世俗谛说法。

 

有时,佛陀也会直接教导那些禅修者说:“没有所谓的人,只是一堆快速生灭的、无常、苦、无我的名色法而已。”这时,是使用究竟谛说法。

 

根据佛陀的教导,有两种真谛或真理:一种是世俗谛,也就是世俗的人们,所认定的真理,大家都认同的真理;

 

另一种称为究竟谛,又作胜义谛。意思是殊胜的法,最高、最殊胜的真理与真实。

 

佛陀的教法,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经教法,二、论教法。

 

在一般情况下,佛陀会根据不同的听众,不同的根机,在不同的场合,随机随缘而说的法,这称为“经教法”,又作“方便的法说”。

 

经教法,是方便的、随机的、应机的教导。方便法说的意思,是譬喻式的、受到装饰的教法,以教导世俗谛为主。

 

因为佛陀在开示佛法的时候,面对着根机差别很大的听众,往往会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地开示。

 

为了引导听众修行,乃至通达圣谛,佛陀会采用种种不同的方法,以使听众能够了解、明白。

 

在不同的场合,佛陀会判断听众的倾向、能力、性格,来调整他的开示方式。或者采用譬喻、隐喻,或者采用教诫、劝告、鼓励。

 

例如在《巴利经藏》的《长部.教诫新嘎喇经》中提到,有一次,释迦牟尼佛外出托钵时;

 

看见一个名叫新嘎喇的在家人,早上起来走到河中泡在水里。出水后,他头发湿淋淋地向六个方向作礼拜。

 

于是,佛陀问说:“你为什么要这样礼拜,你拜这六方有何意义?”

 

那个在家人回答说:“我的父亲在临终前叮嘱我,每天要这么的礼拜东、南、西、北、下、上六方。”

 

于是,佛陀说:“在圣者的法、律中,也要礼拜六方,不过不是这样的礼拜六方。”新嘎喇很好奇,请教讲述佛教中礼拜六方的做法。

 

于是,佛陀就教导说:“在我的法、律中,东方是父母,西方是夫妻,南方是师徒,北方是亲友,上方是僧俗,下方是奴仆。

 

因此,作为一个在家人,他必须要处理好这些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亲友关系、师徒关系、僧俗关系、主仆关系。这就是在我的教法中,每天礼拜六方的做法。”

 

又譬如,《巴利经藏》的一些佛经里提到,当佛陀看到当时的一些婆罗门,非常喜欢做火供。因为他们的修行方法,就是每天都要做火供。

 

于是,释迦牟尼佛就对他们说:“我们也做火供,但是,我们的火和你们的火不一样。对于在家人来说,他家里的父母就是圣火,是要每天供养的。”

 

因此,佛陀会采用很多的方式,根据不同人的根机来做开示,因材施教,因病施药。

 

遇到利根的人,佛陀会直接说、简要说;遇到钝根的,佛陀会婉转说、详尽说,总之目的就是为了让听众能够明白。

 

有时候,佛陀不可能直截了当地把究竟的道理说出来,于是会循循善诱,使不同阶层的人都可以听明白。

 

正因为这样,这些经典在第一次结集的时候就收集成五部,也就是《经藏》的五部,这称为经教法。

 

经藏,是记载佛陀一生四十五年期间,在不同的地方,对不同的人,依照不同因缘所说之法的总集,或者称为言行录。

 

另一种教法称为“论教法”,又可称为“非方便的法说”,它的意思是,直接的或者没有受到装饰的教法,以教导究竟谛、胜义法为主。

 

在《经藏》当中,我们看到,佛陀会使用世俗法上大家都认定的语言,这种语言称为“世俗谛”。

 

也就是说,我们平时所使用的话语,大家一般都认定的概念,在世俗的表达方式上并没有错的语言。

 

佛陀也会说到男人、女人、弟子、婆罗门,会说你要礼敬佛陀,要孝敬父母等等,这些都是世俗所普遍认定的语言。

 

我们在看经典的时候,每部经典一开始就是“如是我闻”。这个“我”字,在世俗习惯用法上并没有错;

 

但是从胜义谛上来说,从究竟的意义上来说,有所谓的人吗?有所谓的佛陀吗?有所谓的弟子吗?有所谓的男人、女人吗?

 

在究竟的意义上,是并不存在所谓的我、男人、人类等等,这是阿毗达摩所使用的语言与所揭示的方式。

 

我们平时所认定的男人、女人、佛陀、弟子、老师、学生等观念,在世俗上并没有错。

 

但是,从阿毗达摩的究竟意义上来说,没有所谓的这些东西,因为这些都是概念。

 

概念是由意识,所形成的一种观念;在实质上是不存在的,它们只是一堆五蕴、一堆名色法而已。

 

阿毗达摩所要讨论与研究的,就是把我们平常所接触到的这些东西进行分解,分析到不能再分下去的程度。

 

比如佛陀在经教中经常讲到五蕴,什么是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色蕴,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身体或物质;受蕴,就是苦乐的感受;

想蕴,就是在心中作标记或留下印象:这是红色,这是黄色,这是人,这是某某人..

 

行蕴,就是心的造作,贪、嗔、痴都属于行蕴;识蕴,识是识知、了别的意思。

 

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是什么东西,那个是什么东西,这种作用称为识蕴。

 

佛陀在经教里,会经常地讲到,那些有情众生们,其实只是这一堆五蕴、一堆东西。

 

佛陀也讲名色法。名法,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心理作用;色法就是我们的身体,也包括外在的物质现象。

 

在阿毗达摩论教法里,会把名色法(也就是我们的身心现象),分析得更细、更透彻。

 

经过透彻分析之后,我们发现,并没有所谓的人,没有所谓的我,没有所谓的他,这种分析方法叫论教法。

 

换句话说,论教法就是非方便的,不用通过比喻、隐喻等方式来教导。而是以开门见山,一步到位的方式来教导佛法。

 

论教法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的究竟真实,把我们平时所认定的,自己的身心、他人的身心、一切有情的身心,都分解到不可再分解的程度。

 

论教法所探讨的真理,称为究竟谛或胜义谛。虽说经教法与论教法,各有不同的讨论主题、不同的讨论重点,但它们之间也是有关系的。

 

在经教法中有时会涉及到论教法,比如佛陀说:“应以正慧,如实地观照五蕴的无常、苦、无我。”五蕴,其实是属于胜义谛。

 

有时候,佛陀会说到十二处、十八界。什么是十二处呢?就是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

 

什么是十八界呢?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是十八界。

 

有时候,佛陀也会说到十二缘起、二十二根、三十七道品,这些都已跨入了胜义谛的范畴。

 

佛陀会经常使用世俗谛的语言,来进行方便说法,特别是在《律藏》里。

 

如果佛陀也使用胜义谛来教导《律藏》的话,就很容易造成混淆。例如佛陀说:“你们不能杀生!”

 

然而,你却对佛陀这样说:“佛陀啊!在究竟意义上并没有所谓的生命,为什么说不可以杀生呢?既没有能杀的人,也没有被杀的人、被杀的动物。那么,您说‘不能杀生’是错的!”

 

你能这样说吗?假如你这样说的话,你就是一个诡辩专家!

 

因此,佛陀为了尊重世间、为了保护世间,他不会使用,一些是非颠倒的语言来误导众生。

 

所以,佛陀还是会教导世俗谛,教导一般人所认定的真理。于是,佛陀会说:“诸比丘,你们不要杀生!”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不要断除其他动物的生命。但是从究竟意义上来说,并没有所谓的比丘,也没有被杀的动物。

 

假如使用胜义谛的语言,佛陀会说:“名色们,不要杀名色!”或者说:“五蕴们,不要杀五蕴!”这样的话很容易让人混淆,所以佛陀不会这么教导。

 

但是到了高层次的禅修阶段,我们就不能再取概念来修行。例如说,我们不能观照所谓的“人无我”。本来就没有所谓的“人”,怎么能够观照“人”,为无我呢?

 

因此,禅修者只能观照五蕴无我,只能观照名色无我。也就是说:实际上并没有所谓的人,人是可以被分解的。

 

从概念上来说,人的身体可以分为头发、体毛、指甲、牙齿、皮肤等,可以分成三十二个部分;

 

从构造来说,人的身体可以分为头、胸、手、脚等,一旦把它分开,就没有所谓的人。所以,人只是一个组合的概念。

 

佛陀也会教导我们修三十二身分,思维身体的三十二个组成部分,然而这些还是属于概念法的范畴。

 

当佛陀在教导五蕴、名色法时,才会涉入到究竟法的范畴。因此,佛陀既教导世俗谛,也教导胜义谛、究竟法。

 

在七部阿毗达摩论当中,第四部论是《人施设论》,就是专门讨论人的,这是论教法中讨论概念法、讨论世俗谛的范畴。

 

因此,论教法与经教法,有时是相互关联、互相交错的,只不过,它们各有其侧重点而已。
摘自《阿毗达摩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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