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在《律藏.诵戒篇》里讲到,当我们要批评一个人,或者呵斥、指责一个人的时候,要具足五个条件才能够去呵斥他。提到了既要具备有益正知,又要具备适宜正知。当我们要批评一个人,呵责一个人的时候,先要省察是不是具足了五个条件。哪五个条件呢?
第一、要先省察在呵斥他人的时候,你所呵斥的是不是事实?如果不是事实的话,你是冤枉他人。或者只是别人传闻,然后你就对他大骂了一顿,用你的权威,他刚说没有这回事,你说:“不允许你说,你还驳嘴!”所以,首先我们在批评他人的时候,先要想一下,这种批评有没有事实的根据。
第二、还要考虑到于对方有没有帮助。如果他根本就是个受不了批评的人,你一批评他,他就委屈得不得了,要死要活或者怀恨在心。这个时候,你去批评他,对他没有意义、没有利益。所以,在呵斥他人的时候,我们还要想对他有没有帮助。
第三、要看你的出发点、动机。你是为了要打压他,故意要透过批评、指责他而得到自己的快乐,还是真心想要帮助他。所以,当我们在批评别人的时候,要用慈心,说的动机、出发点是为了对方好,是为了让对方改过,这样的话我们才去指责、批评他。
第四、语言要恰当。如果他本来犯了一丁点小事,你就小题大做,用一些很难听的话语去指责他,甚至进行人格的侮辱,这是不适合的。
第五、要在适当的场合。在大庭广众说:“你这个人是没用的,你这个蠢材,你这个蠢猪,你那么笨。”你在大众面前拉他的脸,也是不适合的。
佛陀讲到,当我们要指责、批评一个人的时候,要具足这五个条件。这五个条件既包括了有没有利益,还包括了适不适合。
当我们要指责一个人的时候,如果具足这五个条件,那就是适当的,而且是必要的。然而,如果不具足这些条件,那我们可以不说。这是适宜正知。——摘自玛欣德尊者的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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