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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不过市井声

最美不过市井声

类别:随笔小札  作者:微雨落花 [个人散文集] 日期:2011-6-11 18:27:38 按 ← → 方向键翻页
编者按:人生与世态,人情与世故,许多细节就蕴藏在市井之中。市井生活,虽会经历的那些劳累、辛酸,但是温馨的家庭记忆,还有那些街坊邻居一起走过的平凡的日子,一直不会被遗忘。市井生活,普通人的快乐生活。最美不过市井声,平凡琐碎却让人倍感亲切。文章质朴感人,平常里见真谛,细微处出深意。特别是文章结尾,点出了文章的中心:市井生活的最美之处就是“太平”。
  前天上午回了趟原来的家。家里东西一应俱全,原本是要常住的,却常常很久不回去一次。再加上身体不适,一晃有几个月没有回去过了,倒是先生有空的时候会回去简单打扫一下。
  小区临街。
  车子拐到门口,便看见卖水果那大姐,突然心生感慨,对先生说:一切还是老样子啊!
  是啊,一切都是老样子:卖水果的、卖菜的,卖烧饼的,卖面条的,卖米粉的,修拉链修手表的,支着缝纫机缝缝补补的。商店小小的门脸儿依然挂着又旧又脏的蓝布帘子,门球场里依然可见二三熟悉面孔的老人。这推着自行车出来的人好面熟,哦,是地下室那位理发的老师傅……路正中听到鸣笛才肯忙忙起身的玩玻璃球的小孩子,张着脏兮兮的小手贴着车身收腹站立的样子好可爱啊。先生说,怎么不知道让一下呢,我只是看着他们傻傻的笑。旁边,那个身体有点儿残疾的瘦小的老人拄着棍拎着一个脏兮兮的蛇皮袋子晃晃悠悠地走过,据说,他的两个孩子都是大学生了。
  忽然有噼哩啪啦的鞭炮声响起,有娶亲的车队缓缓地开了进来。路上的人们很给面子地急急地避让,开心地笑着,伸着脖子希望可以一睹新娘子的风采。
  好熟悉的场景,好熟悉的人们,好熟悉的生活!
  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并不见很大的变化,似乎光阴荏苒,并未在他们的身上留下太多痕迹。城市日新月异的变迁,并不曾影响到他们哪怕一丝一毫:是的,普通人的生活就是这样,有一份工作可以做,有房遮雨,有食裹腹,有衣蔽体,有钱能够供得起孩子上学,也就别无所求了。
  杂乱,热闹。亲切感扑面而来,温暖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虽然不常回来住了,但这里,依然会有家的感觉。
  常常会很迷惑,不知道一成不变好还是不好。其实,蛮希望这些老邻居们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比如可以不再风里雨里卖菜卖瓜,比如他们可以不再住我房后那样古旧低矮的土屋。虽然常会有夜半犬吠,常会有吵架的小夫妻让人揪心的打闹声响,常会有早起的垃圾车吱吱嘎嘎的声音,乱糟糟吵得人不能安睡,可是我知道,如果哪天回来真的看不到他们我会很失落很失落。
  也许一成不变的生活会让人变得麻木,也许一成不变意味着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也许你可以嘲笑他们胸无大志不思进取,但是,你却没办法不羡慕他们那份闲适和自得其乐。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最好的生活呢?有一句话说得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只要自己快乐,就好啊。
  一日去读孟非的博客,非哥新发了博文《雨中的西安回民街》,文字简略,图片很美,有注曰:“我喜欢市井的东西和地方”,这话听起来稍稍有点绕,不过我想我明白他的意思:喜欢市井,包括那里的事物和人物。或者概括地说:喜欢市民文化。
  市井二字,常会带给人很多误解。比如我们骂一个人“市井无赖”的时候,是那么的不屑,觉得他和黑社会都差了很多级别,觉得不过是小混混一个,坏得没水平,坏得没档次,坏得不够西装革履,坏得有点丢人现眼。现在想来,这实在是对市井二字的不公。
  关于市井,百度名片如是说:
  含有“街市、市场”以及“粗俗鄙陋”之意。市井文化是一种生活化、自然化、无序化的自然文化,它是指产生于街区小巷、带有商业倾向、通俗浅近、充满变幻而杂乱无章的一种市民文化,它是一种“现象流”——“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它反映着市民真实的日常生活和心态,表现出浅近而表面化的喜怒哀乐。它自由闲散缺乏庄严,缺少深刻性和心灵冲击力,“没有现实与历史的深层次的忧患,更没有血与火的悲剧意识。”
  粗俗鄙陋、自然无序、通俗浅近、变幻杂乱,可见,市井的确和我们通常理解的高雅无关,但是正是这种庸常,才最本真地反映出了百姓生活的实质,那就是一粥一饭的生活,一晨一昏的人间烟火。正是这种本真,才最具生命力,自古至今,生生不息。正是这种顽强的生命力,才让我们的先祖悟出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真理,所以历朝历代贤明的当政者才会时刻把百姓的冷暖挂心上,把百姓的疾苦放首位。
  市井之人,少有忧患意识,少有悲剧情结。不是万不得已,他们不会去想国家的命运,民族的未来。他们很务实,他们不屑于空中楼阁,他们会说,自己的小日子都过不好,遑论其他。所以他们一日日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似一只只不知疲倦的蚂蚁,目的性很强,就是为了晚上回家就着灯光沾着唾液数钞票,看看今天赚了多少,够不够买上一檩一椽,想想明天收成会如何,算算还要多久才可以买得起那扇朱漆大门?然而回头想想,又有多少英雄不是从市井中揭竿而起,高呼“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枪林弹雨里出生入死?
  其实,喜欢市井文化者,可能更多的是一种怀旧情结。曾经和市井生活并无距离,而今功成名就,居住有豪宅,出入有名车,却依然能够说喜欢,实属难得,这大约也该叫做不忘本吧。我相信这种喜欢是真的喜欢,而不是空洞而茫然的作秀。我相信他们无论如何成功,一旦走进其中,便会感到妥贴和温馨。
  我喜欢市井生活,是因为我一日也离不开它。
  清晨凉风习习,提一小筐沿街走去,买一把带着露水的嫩韮,掬一捧鲜艳欲滴的草霉,听那卖豆腐的老者间歇的一声声“火烧豆腐哎——”真真好听的要人命了。
  市井之乐,市井之趣,市井之温馨,一幅《清明上河图》就是最好的例证。其实,闲适也好,忙碌也罢,诗意也好,喧嚷也罢,市井之大美莫过于两个字:太平。
  
  20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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