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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抗战剧雷人不倦,社会责任重泰山

当下,关于中华民族“抗战剧”雷人不倦,成为互联网热门话题。网友们对于近些年来热播的抗日剧大为吐槽。剧情越编越离奇(手撕日本鬼子、手榴弹炸掉天上飞机、裸体女子与红军战士互相敬礼……),让人不可思议的“雷人”场面屡遭网友痛骂。有网友发出“这究竟是在记住历史还是在消费历史”痛心质问,也有网友认为,至少目前的主旋律题材没有那么简单化和脸谱化,应宽容看待。

应如何看待抗日题材剧的现状?是哪些因素导致抗日剧粗制滥造的情况发生?抗日剧到底应该传达怎样的历史观、价值观?我们的历史应当如何演绎,又该如何把握演绎的尺度呢?以下为专家观点。

辩证看眼下“抗战剧”“统治”荧屏现象

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看,“抗战题材剧”多并非坏事情,不仅让国人莫忘国耻,莫忘那段被外来蹂躏的历史,而且对增强民族的自强意识,增进民族的凝聚力,也是一件好事情。从文化市场发展规律看,有什么样的文化市场环境、消费群体,就会有什么样的产品市场。“抗战题材剧”多,说明其背后有着一定的消费市场(受众)青睐,这对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但是,从近些年“抗战题材”影视作品来看,尽管也有像《亮剑》等佳作涌现,但纵观整个“抗战题材”影视剧全貌,的确存在着粗制滥造现象。譬如,在情节和故事性上盲目复制雷同现象;为吸引收众眼球盲目渲染气氛追求猎奇现象;虚构大型战役、部队番号、首长头衔等不尊重历史的胡编乱造现象;缺少对历史知识和民族习俗的足够了解而导致地点故事、地域风俗张冠李戴现象。等等。这些又常常让人苦笑不得,有时甚至气愤。

编剧、导演、制作出品者对生产文化产品的出发点、目的不同,其受众群体、电视剧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也会不同,或许有人会喊出“众口难调”的措辞。当然,笔者也明白,影视剧作为文艺作品是允许虚构或者为刻画人物而渲染气氛的,但是,这些加工手法,是在不违背历史逻辑、不改变历史轨迹的基础上采取的手法。我们必须认识到,对中华民族而言,抗战题材作品不同于其他题材,其本身属于一种很严肃的事情,属于主旋律、主流文化的范畴,如果不尊重历史的原貌,走向猎奇、庸俗、低俗甚至恶俗,是对历史唯物观和社会价值观的玷污和篡改。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抗战题材剧”不能成为“娱乐笑料”,那段被外来蹂躏的历史永远属于中华民族心头之痛,恶搞历史是对后人的犯罪。这是我们的历史的责任、社会的责任、民族的责任,也是中国人的尊严。

“抗战剧”粗制滥造之风并非偶然

眼下“抗战剧”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其并非网友太挑剔,也没必要把责任都推给产品的生产者(编剧、导演、制作出品单位),而这种文化现象的背后肯定出了问题,而这问题的出现是与社会大背景、市场经济发展大环境相关联的。

表面看,是编剧、导演、出品单位对历史的无知、思想的低俗。但是,当我们反思后不难发现,如此多的粗制滥造的抗日题材的电视剧,却能顺利通过了质量监管者准许上市,还能被许多电视台顺利播放,可见,无论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者、质量市场监管方、产品的传播方(网络电视台等)、消费者(受众)之间都出了问题。

其一,从社会层面讲,眼下社会转型期出现的一系列社会文化现象,多与社会责任感、价值道德观缺失有关,而这些缺失之根源在于社会拜金主义盛行。在一个拜金主义盛行、主流价值观被任意践踏的社会环境下,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趋向就会处于模糊、糊涂的状态,客观的、理性的、辩证的、一分为二看问题的观点就会缺失,是非观念就会失去,名人名流精英主导社会文化走向就会日趋明显化,而文化这种作为意识形态、思想理念、价值观念等这种无形的特殊东西,在有形的载体“抗战剧”产品中出现一些粗制滥造等问题,也就成为必然的文化现象。

其二,从改革开放后抗战题材影视发展看,眼下“抗战剧”进入了多元化发展的时代。改革开放前,抗战题材多属于大银幕作品,受到国家体制宣传策略的影响,内容上多是以英雄人物、事迹为主。改革开放后,受港台和进口影片的喜剧、枪战、动作类,爱情、谍战、武侠故事片受热捧影响,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多项思维、价值观的新生代编剧、导演的出现,“抗战题材句”似乎在走入商业化、娱乐时代。合拍和引进策略放宽、巨大的商业利益驱动,使得“抗战剧”这颇具严肃性的题材变成一些打着爱国旗号的影视界人追求猎奇、竞相恶搞的对象。

另外,从文化市场从面看,有什么样的市场环境、消费群体,必定会有什么样的产品市场。从眼下国人的思维意识和对文化产品的接受能力看,追求产品的猎奇、非议、引起争议,甚至引起猜疑、制造一点麻烦就会吸引别人的眼球,就会有受众,就会获取利益。也就是说,在文化产品生产者(编剧、导演、制作出品单位)眼里,追求市场、追求利益是他们的主要而唯一目的,只要质量市场监管审核方通过,其他诸如历史、文明、主流价值、审美趋向等等,都会看作浮云。这说明,眼下一些文化人为了追求利益,管他三七二十一。文化产品生产者(编剧、导演、制作出品单位)脑子里也走向了混同于一般商品的“奸商”行列,缺少了一种文化产品应有的“历史社会责任感”。

由此可见,这种现象的出现的背后,说明不仅仅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者缺失责任和道德意识,而质量市场监管方、产品的传播方(网络电视台等)审核把关力、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社会意识、道德意识和文明意识也在市场环境下而缺失,消费者也有问题,完全可以采取去冷漠、冷视对待之态度。

文化是民族的脊梁,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动力。如果我们的文化制作传播者而不考虑抗战历史之真实性、不考虑民族之正义性和社会之责任感、不讲究中华民族道德习俗和社会发展之文明,而不分青红皂白地粗制滥造,不仅会影响到社会尤其是下一代对社会道德、民族正义的正确理解,也会影响到社会对民族责任感、发展文明观的树立。但如果我们的抗战作品表现出把国耻变笑料了、把丑恶变公众欣赏了、把龌龊之行为变文明道德了,久而久之,善意与恶意、理性与狂妄、文明与龌龊、正义与邪恶、黑的与白的,在社会上就失去了分界线,往往会迷惑着社会公众的视线,导致社会公众对真假、善恶、美丑难有准确的判断标准。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抗战题材”精品剧涌现,而精品涌现更需要在主流价值观引导下,以弘扬民族正义感、民族团结合力、民族道德文明和历史责任感,增强民族的自强意识,增进民族的凝聚力为前提。

从“抗战剧”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是整个社会问题的一个缩影。在失去道德、正义、责任的社会市场环境下,公众的思维意识,就会走向混沌胶着、彷徨迷茫,把握事物规律、掌握事物标准的心力就会下降。可见,眼下我们的社会太需要“主流价值观”来引导,我们的民族也太需要一种责任意识、社会意识、道德意识和文明意识。对一个民族进步发展而言,若无主流价值观来引导就像荒野纸片,会失去方向随风飘荡;又像汪洋中失去航向小船,随时有被风浪击沉的危险。主流价值观永远是民族振兴发展之“魂,更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发展崛起、长治久安之魂。

“抗战剧”非闹剧,责任重于泰山

对于“抗战题材剧”,必须以唯物主义历史观为创作基点,以传播主流文化和弘扬主流价值观为前提。尊重历史、尊重人性、尊重道德、尊重民族风俗、尊重社会价值和文明进步,弘扬真善美和正义文明,鞭挞假恶丑和龌龊腐朽。

任何历史作品的演绎都不应该去违背历史的逻辑,不应该去改变历史的轨迹,不应该去改变历史的文化、地理环境和民间习俗。

尽管历史和历史剧等文艺作品并非一回事儿。历史剧等文艺作品并非是历史,但却会带有历史的影子和痕迹。从历史的角度来说,历史本身是有原则的,是不能虚构和随意演绎的。但是,历史剧等文艺作品,从文艺角度来看是可以演绎和虚构的。不过任何演绎和虚构要有原则,那就是不能脱离历史的本来面目。

例如,一个历史事件已经有明确的史书记载,人物概貌、发展过程、地理位置等都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你却给其添枝加叶、肆意篡改,就会混淆历史。

譬如,有个抗战历史人物,他有名有姓、做过什么、没做过什么都已经记载很清楚,你非要给他加上几件他从没做过的事情,这就不尊重历史了。

再譬如,有部电视剧,本来是发生在山东胶东的抗战故事,导演却不顾地域文化和风俗特点,画面上,无论山、房屋、人物装饰,全变成了陕北味了;本来发生在华北的地道战的故事,导演为了追求猎奇,非要在虚构加进一位山东地雷大王,带着地雷翻山越岭到华北来普及地雷,这种演绎就大可没有必要。

因此,像“抗战题材剧”更应该把握好尺度,即便需要演绎,也要尊重历史、尊重人性、尊重道德、尊重民族风俗、尊重社会价值和文明进步,弘扬真善美和正义文明,鞭挞假恶丑和龌龊腐朽。

长期以来,因各种原因导致我们的文化领域一些人失去了社会的责任感,陷入了道德信仰的迷茫,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拜金主义、封建迷信、才子佳人、花花公子、风骚女郎等腐朽的价值道德观重新抬头,并演变成为社会文化的时尚;一些组织或个人为经济效益而做出卖良心道德、丑化历史、宣扬腐朽,搞得人不人、鬼不鬼有悖社会文明内容……不仅伤害了我们民族未来和下一代,也在影响着我们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发展,也影响了中华民族近一代人的道德思想和价值取向。眼下,作为本该很严肃的“抗战剧”出现的问题看,这应该是文化发展的不幸,也是民族的悲哀!

一个缺失道德信仰、缺失历史使命感和民族责任感的社会,就会陷入对错不分、好坏不分、真假难辨的迷茫,价值取向往往就会受金钱利益所左右。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也是增进民族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的力量;更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能够发展崛起、长治久安之魂。文化的魅力能通过各渠道对社会产生极大影响。这需要我们要把握好“抗战剧”创作、传播的尺度,让其发挥感染人、鼓舞人、教育人、启迪人、鞭策人的作用。

把握好演绎的尺度是对历史的负责

认真创作出尊重历史事件、尊重历史人物的电视剧精品,将中华民族这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以影像化的形式呈现出来,是每一个演员、编剧、导演、出品人、质量市场监管者和产品的传播方等义不容辞的责任。笔者认为要把握好演绎的尺度需要认识和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把历史的真实和艺术真实完美结合起来。电视剧创作离不了艺术加工,在不违背历史逻辑、不改变历史轨迹的基础上,为历史记忆注入血肉,让人物更加饱满,让情节更加感人,涂抹色彩,使其鲜活起来,才是包括电视剧在内的文艺创作的魅力所在。

二是要尊重历史的原貌,不能随便盲目拆合。要做到不扭曲、不戏说、不恶搞、不臆说。对于历史最忌扭曲、臆想、调侃,尤其是像“抗战”这种严肃的题材,一调侃臆想,就往往造成社会的误解。历史和文明是同步的,要把“抗战”这种严肃的题材的作品作为精英文化,而不能以草根文化方式来对待。(精英文化旨在表达其审美趣味.价值判断和责任的文化;而草根文化则属一种无特定规律和标准可循的社会文化。)有位网友曾说,每次看抗战电视剧,总能看到一群弱智的日本鬼子和一个弱智的中国编剧,他们共同把悲剧变成闹剧,把一段悲痛的历史记忆变成搞笑的娱乐节目,而且,这些叙事背后都有义和团大师哥的口气:鬼子都是纸糊的!

三是道德观、价值观是不能颠覆的,作品不应失去底线。要尊重社会价值和文明进步,弘扬真善美和正义文明,鞭挞假恶丑和龌龊腐朽。以史为鉴的前提是尊重历史的原貌,而不是随心所欲地曲解历史,把历史当做达到某种目的的工具。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是不能颠覆的。基本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是不能推翻的。像“抗战”这种严肃的题材,要以弘扬民族正义感、民族团结合力、民族道德文明和历史责任感,增强民族的自强意识,增进民族的凝聚力为前提。例如,电视剧《箭在弦上》一抗日女侠遭日本鬼子围攻,寡不敌众惨遭轮奸,她在痛苦中突然挣扎着抓起了地上的弓和箭,翻身跃起,裤子自动穿上,弯弓搭箭,每一发都有三支箭,箭无虚发,一大群日本兵和汉奸纷纷被射倒……这一不合常理的情节就令人啼笑皆非。把国耻、“抗战”当成笑料了。

要实现“中国梦”,需要一切文化工作者,树立起历史唯物主义历史观和主流价值观。怀有历史的责任感,让这“抗战剧”等历史题材的作品以主流价值观为引导,不求量化而求质量,不求为盈利而目的只求精品,成为增强民族的自强意识、增进民族的凝聚力的一种正能量和主旋律。这是中国文化人应有得良知道德、也是历史责任和社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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