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我们在很多影视剧中都可以看到一些讨债的情景,债务人借钱无路只得向高利贷借了钱,但是到了还款期还不出来。债权人就带着几个身上有纹身的社会青年来到债务人家中追债,一开始就气势汹汹的叫嚣着还债,然后债务人说还不出,就把其家里各种东西统统砸烂甚至对债务人暴打一顿。走的时候还说下次来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虽说这是影视剧中的情景,但现实中也存在着这种暴力催收的情况。不过面对债务人的老赖行为,采用这些讨债方式都是错误的。
案例现场
(1)陈鑫和成丽兰是前任的关系,还是情侣的时候,陈鑫借给了成丽兰5万块钱。由于两人作为男女朋友关系亲密,所以陈鑫没有要求写借条。
但是后来两人分手了,陈鑫向成丽兰讨要借款。可成丽兰却百般抵赖:你没有借条,怎么能说我借了你钱呢。
陈鑫很无奈想着要去法院起诉,但苦于没有证据。于是就想了一个歪招。
一天他打电话给成丽兰说是有些事情要再谈谈,于是就约在了一家酒店。等到成丽兰进了房间,陈鑫就逼迫成丽兰写下5万元欠条,并要求她马上还钱才肯放她走。但是成丽兰不肯还,就这样陈鑫关了成丽兰三天。陈丽兰实在忍受不了,就手机转了5万元给陈鑫。
之后成丽兰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将陈鑫抓获,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鑫有期徒刑一年。
(2)李德贤和周国伟是生意上的伙伴,一次李德贤借给了周国伟20万元。但是后来周国伟在生意上赔了钱,只还了李德贤10万元钱。但这下李德贤可不干了,于是两人发生了争吵。争吵中周国伟还抢过李德贤手中的欠条并撕毁。
没了欠条,周国伟百般抵赖就是不还钱。为此,李德贤找到了一家催收公司帮自己讨债。随后催收公司来到周国伟住处,对其施行了暴力催收,拳打脚踢。
但是李德贤说没有欠条就是不还钱,之后还报警了,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将催收公司工作人员拘留起来。
章法团队这样说
虽然欠债不还的老赖行为非常可恶,但我们也不能“以毒攻毒”,上述两个案例就是最好的提醒。
在案例一中,陈鑫是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而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其他强制手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我国法律规定,除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有权对公民进行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逮捕和司法拘留外、任何人不得一任何理由随意限制和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否则视为非法拘禁。陈鑫显然既没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也没有合理的身份去行使拘留权利。所以是非法的,用这种方式来追债反而让自己蹲了班房。
在案例二中,债权人请债务公司帮自己催债,催债公司首先就不是合法的。我国工商部门很早就有过规定,禁止经营“讨债公司”。同时,我国律师法等法律也规定,除了律师外,任何人不得有偿代理法律业务。而且讨债公司存在大量非法手段,软磨硬逼。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所以如果想让催债公司帮自己催债法律是不支持的。但可以自己向法院起诉讨债,但前提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借条等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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