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突然发现自己活着是为了说服别人,说服别人承认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却忘了当你在试图说服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试图说服你。我们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所有人的思想永远不可能始终在同一个轨道上,我们为何不能选择只说服自己?让别人看到你的态度而不用要求别人遵从你的态度。生命中很多东西都是我们个人无法承受的,后现代主义宣扬的异质共存不一定是绝对正确的,但这至少可以给我们得到一定的释放,为何直到现在我们还在为如何活在别人的眼光中而耿耿于怀?
选择放弃,是不是必须“媚俗”?是不是必须永远活在别人的眼中?事实上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我们往往在为自己寻找借口,我们选择承受了所有不该或该承受的,唯一没有真正为自己活过一次。我们经常在时过境迁之后感叹,我们脱离了原先的轨道越跑越远。我们在回忆的同时还在抱怨,抱怨这个社会,可事实上是我们从来没有勇气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我们永远在跟着别人走。我们不能不负责任的肆意放荡,但我们有权利选择自己渴望的东西,而不是为了别人的眼光不断的否定自己,不断的踏着别人的路走,到最后发现这是这个社会为你铺平的道路,你只是无数人中的一个,你的价值观是别人给你的,你原来的东西被你丢在很远的地方,再也找不回来,老了之后对着枯藤老树象征性的感叹一番,我们已经“媚俗”得不能再“媚俗”。
我们永远也不要对别人抱怨什么,这一切是自己选择的,而抱怨自己只能是对自己的选择的否定,对自己选择的东西后悔完全不是我们应该有的生活态度。用世界所有人的姿态来生活,是我们“媚俗”的开始,我们所谓“轻如鸿毛”的东西到最后也许成为你最无法承受的疼痛。这个世界上任何的选择都可能被解释为“媚俗”。而我们不能用这个理由来否定自己从而活在别人的眼光之中,我们生命的轻与重都应该是由我们自己选择并最终由自己承担,无论我们到最后是不是能承受,总比别人选择了最后自己承担要有意义吧!
一如既往的享受那种一个人奔驰在路上的感觉,刺激和狂放,任何人都可能看见你的姿态和背影,而你却没必要去关注他们的眼光,眼睛一直看着前方吧,生活其实总是在转弯之后一马平川然后再进入下一个未知的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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