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医学家将中药的'四性''五味'理论运用到食物之中,认为每种食物也具有'四性''五味',并将这视为'药食同源'理论的基础。那么什么是'药食同源'?国家公布的'药食同源'的中药有哪些?请看本文——
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古代医学家将中药的'四性''五味'理论运用到食物之中,认为每种食物也具有'四性''五味'。这就是'药食同源'理论的基础,也是食物疗法的基础。
概言之,'药食同源'是说中药与食物是同时起源的。
中药与食物的关系
中药和食物的来源是相同的。有些东西,只能用来治病,就称为药物;有些东西只能作饮食之用,就称为食物。但其中的大部分东西,既有治病的作用,同样也能当作饮食之用,叫作药食两用。由于它们都有治病功能,所以药物和食物的界限不是十分清楚。但它们有共同点,那就是可以用来防治疾病。
中药与食物的不同点
中药的治疗药效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药劲大',用药正确时,效果突出,而用药不当时,容易出现较明显的副作用;食物的治疗效果不如中药突出和迅速,假如配食不当,也不会立刻产生不良结果。但要注意的是,药物虽然作用强,但不会经常吃;食物虽然作用弱,但天天离不了。我们的日常饮食,除供应必需的营养物质外,还会因食物的性能作用或多或少地对身体平衡和生理功能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日积月累,从量变到质变,这种影响作用就变得非常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讲,食物并不亚于中药的作用。
'药食同源'品种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名单
2012年公示87种(按笔划顺序排列):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2014年新增14种中药材物质:
人参、山银花、芫荽、玫瑰花、松花粉、粉葛、布渣叶、夏枯草、当归、山奈、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在限定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作为药食两用。
2018年新增9种中药材物质:
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天麻、山茱萸、杜仲叶,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在限定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作为药食两用。
'药食同源'名单整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7年版)规定了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的除外。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
卫计委关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975号)
卫计委《关于征求将党参等9种物质作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8〕278号)
(编辑孟丽君)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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