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告诉人们,千万不要过分相信一个人的誓词。《易经》告诉人们,一个人的所做的事,看得到的是形式,是行为,是现象,是事实;而看不到的是内容,是动机,是本质,是真象。一个人对所在团体、政党、民族、国家的宣誓,来表忠心,他所宣誓的誓词,就是这件事情的形式、行为、现象、事实,而这些东西是最能迷惑人或者说最能欺骗人的东西。古往今来,多少团体、政党、民族、国家的领导者在入职、加入时不是信誓旦旦的宣读过誓词呀?然而,那古往今来的每一个背叛,每一个贪腐,每一个堕落……没有一个不是在誓词这一华丽的外衣的遮盖下完成那见不得人的勾当的!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行为看动机,透过形式看内容,透过事实看真象,才能入木三分地洞察宣誓人的誓词是不是虚伪。这就是《易经》告诉人们的万事都有阴也有阳,而且阴中有阳,阳中也有阴,要用全面的、发展的历史的观点来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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