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Justin Tiwald,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in Zhu Xi:Selected Writings, ed. Philip J. Ivanhoe, NY: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9. (艾文贺:朱熹著作选读,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19。)
译注:译文仅供学习参考,引用/商用/出版请参考原著。若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公众号删除。
引言
作者简介:贾斯汀·蒂瓦尔德(Justin Tiwald),香港大学教授,在中国思想领域著述丰富,既包括历史的研究,也关注中国思想对当代哲学的影响。他的研究领域包括儒家、道家和新儒家对道德心理学、幸福和政治权威的论述,以及儒家对美德伦理学、个体权利和道德认识论的意义。著有Readings in Later Chinese Philosophy: Han to the 20th Century(2014)、Ritual and Religion in the Xunzi(2014)、Neo-Confucianism: A Philosophical Introduction, with Stephen C. Angle (2017)等书,还有Oxford Handbook of Chinese Philosophy(即出)、 Well-Being as an Object of Moral Concern: Dai Zhen on Ethics and Welfare(即出)。他的联系方式是: jtiwald@hku.hk。
原文
1. 治道别无说,若使人主恭俭好善,“有言逆于心,必求诸道;有言孙于志,必求诸非道”;这如何会不治!这别无说,从古来都有见成样子,真是如此。(《朱子语类》卷108,第2678页)
英译(据Tilwald英语原文译出,后略):在治国之道上,只要统治者恭敬、温和、好善,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正如《尚书》所说,)“当别人说的东西与你的心性相悖时,你应该去了解它是否符合道;当别人说的东西与你的意志一致时,你应该去了解它是否违背道。”(当有一个具有这些品质和倾向的统治者时,)国家怎么可能治理不好?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因为这个模式自古以来就很明显,它确实是这样的。
2.天下事有大根本,有小根本。正君心是大本。其余万事各有一根本,如理财以养民为本,治兵以择将为本。(《朱子语类》卷108,第2678页)
3. 天下事自有个大根本处,每事又各自有个紧要处。(《朱子语类》卷108,第2678页)
4. 天下事当从本理会,不可从事上理会。(《朱子语类》卷108,第2678页)
5. 为学,是自博而反诸约;为治,是自约而致其博。(《朱子语类》卷108,第2678页)
6. (学生)问:“或言今日之告君者,皆能言'修德’二字。不知教人君从何处修起?必有其要。”
(朱子)曰:“安得如此说!只看合下心不是私,即转为天下之大公。将一切私底意尽屏去,所用之人非贤,即别搜求正人用之。”
(学生)问:“以一人耳目,安能尽知天下之贤?”
(朱子)曰:“只消用一个好人作相,自然推排出来。有一好台谏,知他不好人,自然住不得。” (《朱子语类》卷108,第2679页)
7. 封建实是不可行。若论三代之世,则封建好处,便是君民之情相亲,可以久安而无患;不似后世郡县,一二年辄易,虽有贤者,善政亦做不成。(《朱子语类》卷108,第2679页)
8. 因言:“封建只是历代循袭,势不容已,柳子厚亦说得是。贾生谓'树国必相疑之势’,甚然。封建后来自然有尾大不掉之势。成周盛时,能得几时!到春秋列国强盛,周之势亦浸微矣。后来到战国,东西周分治,赧王但寄于西周公耳。虽是圣人法,岂有无弊者!”大率先生之意,以为封建井田皆易得致弊。(《朱子语类》卷108,第2679页)
9. 问:“后世封建郡县,何者为得?”
曰:“论治乱毕竟不在此。以道理观之,封建之意,是圣人不以天下为己私,分与亲贤共理,但其制则不过大,此所以为得。贾谊于汉言'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其后主父偃窃其说,用之于武帝。” (《朱子语类》卷108,第2680页)
10. 诸生论郡县、封建之弊。(朱子)曰:“大抵立法必有弊,未有无弊之法,其要只在得人。若是个人,则法虽不善,亦占分数多了;若非其人,则有善法,亦何益于事!且如说郡县不如封建,若封建非其人,且是世世相继,不能得他去;如郡县非其人,却只三两年任满便去,忽然换得好底来,亦无定。范太史《唐鉴》议论大率皆归于得人。某初嫌他恁地说,后来思之,只得如此说。”
(朱子)又云:“革弊须从原头理会。”
11. 居今之世,若欲尽除今法,行古之政,则未见其利,而徒有烦扰之弊。又事体重大,阻格处多,决然难行。要之,因祖宗之法而精择其人,亦足以治,只是要择人。范淳夫唐鉴,其论亦如此,以为因今郡县,足以为治。某少时常鄙之,以为苟简因循之论。以今观之,信然。
德明录云:“问:'今日之治,当以何为先?’曰:'只是要得人。’” (《朱子语类》卷108,第2682页)
12. 古人立法,只是大纲,下之人得自为。后世法皆详密,下之人只是守法。法之所在,上之人亦进退下之人不得。(《朱子语类》卷108,第2688页)
13. 今世有二弊:法弊,时弊。法弊但一切更改之,却甚易;时弊则皆在人,人皆以私心为之,如何变得!嘉佑间法可谓弊矣,王荆公未几尽变之,又别起得许多弊,以人难变故也。(《朱子语类》卷108,第2688页)
14.(包)扬因论科举法虽不可以得人,然尚公。曰:“铨法亦公。然法至于尽公,不在人,便不是好法。要可私而公,方始好。” (《朱子语类》卷108,第2688页)
15. (学生)问:“先生所谓'古礼繁文,不可考究,欲取今见行礼仪增损用之,庶其合于人情,方为有益’。如何?”
(朱子)曰:“固是。”
(学生)曰:“若是,则礼中所载冠、婚、丧、祭等仪,有可行者否?”
(朱子)曰:“如冠、昏礼,岂不可行?但丧、祭有烦杂耳。”
(学生)问:“若是,则非理明,义精者,不足以与此。”
(朱子)曰:“固是。”
(学生)曰:“井田封建如何?”
(朱子)曰:“亦有可行者。如有功之臣,封之一乡,如汉之乡亭侯。田税亦须要均,则经界不可以不行,大纲在先正沟洫。又如孝弟忠信,人伦日用间事,播为乐章,使人歌之,仿周礼读法,遍示乡村里落,亦可代今粉壁所书条禁。” (《朱子语类》卷108,第2683页)
16. (学生)问:“欧公《本论》谓今冠、昏、丧、祭之礼,只行于朝廷,宜令礼官讲明颁行于郡县。此说如何?”
(朱子)曰:“向来亦曾颁行,后来起告讦之讼,遂罢。然亦难得人教他。”
(学生)问:“三代规模未能遽复,且讲究一个粗法管领天下,如社仓举子之类。”
先生曰:“譬如补锅,谓之小补可也。若要做,须是一切重铸。今上自朝廷,下至百司、庶府,外而州县,其法无一不弊,学校科举尤甚。”
(朱子)又云:“今之礼,尚有见于威仪辞逊之际;若乐,则全是失了!”
(学生)问:“朝廷合颁降礼乐之制,令人讲习。”
(朱子)曰:“以前日浙东之事观之,州县直是视民如禽兽,丰年犹多饥死者!虽百后夔,亦呼召他和气不来!” (《朱子语类》卷108,第2683页)
17. 制度易讲,如何有人行!(《朱子语类》卷108,第2683页)
18. 立一个简易之法,与民由之,甚好。夏商井田法所以难废者,固是有圣贤之君继作,亦是法简,不似周法繁碎。然周公是其时不得不恁地,惟繁故易废。使孔子继周,必能通变使简易,不至如是繁碎。今法极繁,人不能变通,只管筑塞在这里。(《朱子语类》卷108,第2683页)
19. 欲整顿一时之弊,譬如常洗浣,不济事。须是善洗者,一一拆洗,乃不枉了,庶几有益。(《朱子语类》卷108,第2684页)
20. 圣人固视天下无不可为之时,然势不到他做,亦做不得。(《朱子语类》卷108,第2684页)
21. 审微于未形,御变于将来,非知道者孰能!(《朱子语类》卷108,第2684页)
22. 会做事底人,必先度事势,有必可做之理,方去做。(《朱子语类》卷108,第2684页)
23. 不能,则谨守常法。(《朱子语类》卷108,第2684页)英译:当一个人不能(靠自己做好某事),他应该谨慎地遵守一般规则与法规。
24. 荀悦曰:“教化之行,挽中人而进于君子之域;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堕于小人之涂。”若是举世恁地各举其职,有不能者,亦须勉强去做,不然,也怕公议。既无公议,更举无忌惮了!(《朱子语类》卷108,第2685页)
25. 世间有才底人,若能损那有馀,勉其不足时节,却做得事;却出来担当得事,与那小廉曲谨底不同。(《朱子语类》卷108,第2685页)
26. 贪污者必以廉介者为不是,趋竞者必以恬退者为不是。由此类推之,常人莫不皆然。(《朱子语类》卷108,第2685页)
27. (黄榦)直卿云:“尝与先生言,如今有一等才能了事底人,若不识义理,终是难保。先生不以为然。以为若如此说,却只是自家这下人使得;不是自家这下人,都不是人才!” (《朱子语类》卷108,第2686页)
28. 今日人才之坏,皆由于诋排道学。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实见得恁地,然后从这里做出。如今士大夫,但说据我逐时恁地做,也做得事业;说道学,说正心、修身,都是闲说话,我自不消得用此。若是一人叉手并脚,便道是矫激,便道是邀名,便道是做崖岸。须是如市井底人拖泥带水,方始是通儒实才!(《朱子语类》卷108,第2686-2687页)
29. 凡事求可,功求成,取必于智谋之末,而不循天理之正者,非圣贤之道。(《朱子语类》卷108,第2687页)
30. 或问:“为政者当以宽为本,而以严济之?”曰:“某谓当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曲礼谓'贋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须是令行禁止。若曰令不行,禁不止,而以是为宽,则非也。” (《朱子语类》卷108,第2689页)
31. 古人为政,一本于宽,今必须反之以严。盖必如是矫之,而后有以得其当。今人为宽,至于事无统纪,缓急予夺之权皆不在我;下梢却是奸豪得志,平民既不蒙其惠,又反受其殃矣!(《朱子语类》卷108,第2689页)
32. 今人说宽政,多是事事不管,某谓坏了这“宽”字。(《朱子语类》卷108,第2689页)
33. 平易近民,为政之本。(《朱子语类》卷108,第2689页)
34. 天下事最大而不可轻者,无过于兵刑。临陈时,是胡乱错杀了几人。所以老子云:“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狱讼,面前分晓事易看。其情伪难通,或旁无佐证,各执两说系人性命处,须吃紧思量,犹恐有误也。” (《朱子语类》卷110,第2711页)
35. 论刑,云:“今人说轻刑者,只是所犯之人为可悯,而不知被伤之人尤可念也。如劫盗杀人者,人多为之求生,殊不念死者之为无辜;是知为盗贼计,而不为良民地也。若如酒税伪会子,及饥荒窃盗之类,犹可以情原其轻重大小而处之。” (《朱子语类》卷110,第2711页)
36. 李公晦问:“'恕’字,前辈多作爱人意思说,如何?”曰:“毕竟爱人意思多。”因云:“人命至重,官司何故斩之于市?盖为此人曾杀那人,不斩他,则那人之冤无以伸,这爱心便归在被杀者一边了。然古人'罪疑惟轻’,'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虽爱心只在被杀者一边,却又溢出这一边些子。” (《朱子语类》卷110,第2712页)
37. 治愈大则愈难为,监司不如做郡,做郡不如做县。盖这里有仁爱心,便隔这一重。要做件事,他不为做,便无缘得及民。(《朱子语类》卷112,第2733页)
38. 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若公时,做得来也精采。便若小官,人也望风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来做去,也只得个没下梢。(《朱子语类》卷112,第2735页)
39. 尝叹州县官碌碌,民无所告诉。兼民情难知,耳目难得其人,看来如何明察,亦多有不知者。以此观之,若是见得分明决断时,岂可使有毫发不尽!又叹云:“民情难知如此,只是将甚么人为耳目之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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