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中应包含注销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所有许可事项。
(二)有上级主管部门和设有股东会的企业同时递交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董事会)的决定。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同意注销××药店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并签名盖上手印)
(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申报材料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提交的,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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