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一天连发66份处罚,近百家药企连带实控人面临诉讼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税务局一口气公布了66份《税务处理决定书》,对部分企业进行了集中处理。健识局粗略统计,共涉及近百家药企。其中,不乏康美药业、吉林敖东、西南药业、南京新百药业等知名药企。与此同时,福建省莆田市税务局连发8条处罚记录,多家知名药械企业涉案。这些CSO企业在无实际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发票共545份,涉及金额超过4400万元。健识局注意到,所有的处罚公告都因公司的注册地址出现问题导致无法送达,但根据相关规定,自该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涉事药业也无法逃避法律的问责。《公告》显示,福建省的税务部门决定,针对涉事药企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CSO,合同销售组织,负责承接医药产品推广,这个新名称由欧美医药市场引入,实际就是医药二级经销、县市代理的另一种称谓。也就是说,CSO在中国已存在多年,并非新鲜事物。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财务合规已成为每一家药企无法回避的问题,过票洗钱的不合法行为将面临重拳出击。一直以来,药品生产企业常以咨询费、会议费、广告费等条目,通过流通领域虚开增值税发票,让大量发票进入公司账单,造成过票洗钱的乱象。今年4月,安徽省马鞍山市发布通知称,在51家“重大税务违法”的名称中,医药公司接近半数,有24家。与此同时,吉林省税务局也发现, 两家名为“瑞升”、“文磊”的中药材公司是“空壳公司”,没有实际运营,专门为下游企业违法虚开发票。按照税务部门稽查流程以及处罚力度,这些药企的实际控制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随着两票制、营改增等改革的落地实施,特别是“金税三期”系统的上线,将合同、发票、上下游、资金流向查得一清二楚,也从法律法规层面震慑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为此,财政部会同医保局成立部际协调工作组,于2019年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77家企业被列入稽查检查名单。尽管目前尚未公布稽查结果,但商务部的一系列举动,也引发税务部门启动新一轮的稽查风暴,形成打击虚开发票的高压态势。有分析人士指出,在两票制营改增背景下,医药企业宜采用购销分离模式,更有利于保持上下游交易的独立性,防止虚开风险往制药企业蔓延,锁定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做到风险隔离。除了有财政部和税务局持续监管,今后医保局也将CSO纳入征信体系。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药品生产企业应承诺有效管理委托代理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若违反了相关规定,国家医保局可对其信用评价体系做出扣减信用评分的处罚。这目前仅仅是个征求意见稿,但国家医保局已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列入计划,并希望加强行业自律,进而推动形成良好的医药购销生态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不可否认的是,现行的医疗体制中,药企需要在流通推广环节投入成本,这些真金白银需要以各种合规方式进入企业的核算体系,以往,这件事通过CSO来完成,但随着两票制、营改增等多项改革落地,整个产业链之间的账目会越发清晰,CSO的生存现状会越发艰难。有数据显示,仅2017年就有3.5万家CSO倒闭,合规与否成为生存的关键。有分析人士向健识局指出,两票制及营改增后,药品生产企业通过医药咨询公司接受大量的咨询费、服务费等发票。由于制药企业与服务商合作的紧密性及关联关系,药企应建立内控制度、服务商选遴选制度,并且对全过程做好常态化监督。不过,该人士提醒,一旦发现提供服务的企业有异常,就应当引起警惕,做进一步的追查,可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相关服务,尽量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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