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马褂是清代的一种官服。凡领侍卫内大臣,护军统领等,皆服黄马褂;后也赐予有军功的臣下,亦作“黄马褂”。
根据清政府规定,有四类人可以穿着淡黄色的黄马褂:
第一类是皇帝出行时,各内大臣、御前大臣、御前侍卫等随从,必须穿着黄色的马褂以壮行色。
第二类黄马褂是皇帝狩猎校射时所赏赐的。清代的各皇帝至咸丰为止俱有每年狩猎的习惯。
第三类黄马褂是因特殊功勋而得到的奖赏。这种赏赐又称“武功褂子”,得赏者可以在任何隆重的场合穿着,意义上属于一般人平时所说的“赐穿黄马褂”。
第四类是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员。通常情况下,皇上特赐某官员黄马褂的诏曰宣读后,被特赐黄马褂的官员须骑马绕紫禁城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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