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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翻译家的泥淖

                                               古风翻译家的泥淖     作者:津轻

       十八世纪英国著名诗人托马斯·格雷的名诗《写在乡间教堂墓地的挽歌》(Elegy Written in a Country Churchyard)中有个片段——句法词汇都不复杂,对普通读者不构成阅读考验,只需初中英文水准就足够,同时也能找到多种具有代表性的公开中文翻译版本,算是绝佳的举例材料。

​原文是:
The curfew tolls the knell of parting day,
The lowing herd wind slowly o'er the lea,
The plowman homeward plods his weary way,
And leaves the world to darkness and to me.

​tolls the knell(敲响丧钟)、parting day(离去的白天)、the lowing herd(低声哞哞叫的牛群)、homeward(归家)、plod(步履缓慢沉重)……仅从用词来看,读者就可以看出诗人如何通过选词来营造视觉和听觉的意象,如见其景,如闻其声。

而三版译作也都出自名家之手:
晚钟殷殷响,夕阳已西沉,
群牛呼叫归,迂回走草径,
农人荷锄犁,倦倦回家门,
惟我立旷野,独自对黄昏。(丰华瞻译)

暮钟鸣,昼已暝
牛羊相呼,迂回草径
农人荷锄归,蹒跚而行
把全盘世界剩给我与黄昏 (郭沫若译)

晚钟响起来一阵阵给白昼报丧,
牛群在草原上迂回,吼声起落。
耕地人累了,回家走脚步踉跄,
把整个世界给了黄昏与我。 (卞之琳译)

       假如说阅读外国文学作品相当于品尝外国餐,那么,卞之琳的翻译更有外国餐的味道;郭沫若的有明显的中国味道因而等而次之;丰华瞻的又等而次之。卞之琳的翻译读上去也跟原文一样形象鲜明,意象清晰,有新鲜的诗意,母语是汉语的读者读过卞之琳的翻译,可以相当有信心地跟英语读者讨论格雷这位十八世纪的英国诗人的著名诗作究竟有一种什么气象,意象,诗意,而这种讨论也会让英语世界的人无障碍地理解格雷而不是卞之琳。

​       而丰、郭两位在翻译中都明显地刻意追求汉语的地道和文雅,于是一路丢弃了原文诸多重要意象——例如,原文第一行里的“敲响丧钟”。这种丢弃是严重的问题,甚至是致命性的问题。首行往往给整首诗定下基调,而丢弃了头一行当中的重要意象,剩下来的就只能是诗的残渣了。
       更要命的是,丰、郭两位为了追求他们心目中的优美的汉语文学语言,还添加原文所没有的东西。例如,在两位的翻译中都有“荷锄”的说法,但原文既不见“荷”(carrying)也不见“锄”(spade)。

​       追求“神似”和文雅的译者,为什么热衷导致原作扭曲的删减和添加呢?丰、郭两位先生显然不是因为看不懂原文“敲响丧钟”(tolls the knell)这个毫无复杂性的短语,而只是阅读理解力在文学想象力面前一时瘫痪。而“荷锄”在两版中的无故添加,仅仅从两位翻译者的不约而同便可知道,“荷锄”是中文套话——两位译者被套话缠绕脑筋摆脱不掉。译者目的也并非存心诈骗,而是为了行文方便——方便凑韵脚或凑音节数——从而表现自己的中文功底、中文诗才,而不是表现格雷的诗才。

​       二十世纪英文世界语言大师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对诗歌的所谓艺术性翻译,有过一番着实尖刻的挖苦——“百分之十八的意思,外加百分之三十二的胡言,和百分之五十的不咸不淡的填料。”


​                                                    摘自《中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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