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张发票:营改增的住宿发票!看出什么问题吗!
1.发票显示:住宿费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为5%,真的不是!
2.补充知识
(1)一般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为6%;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为3%;
3.可能还是营业税的习惯,住宿费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5%,小陈税务只能说营改增了!
惯性思维还是有点可怕:小陈税务还遇见过小规模纳税人开房租发票,“税率”栏是3%,全面营改增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的征收率有3%和5%,征收率不仅仅只是3%!要关注哦!
4.上述发票属于不合规的发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是专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5.企业取得经营活动中,非职工福利费和业务招待费的住宿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6.大家有什么想法,尽管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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