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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0
问:企业提供软件平台为建筑公司拉业务,与客户和建筑公司签订的三方建安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八条的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因此,三方签订的建安合同应分别缴纳印花税。
但是,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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