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只有增值税纳税人而没有营业税纳税人,只有货物及劳务和应税行为销售额而没有营业额,营改增的精神是基本平移原营业税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货物销售额和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应当分别核算。

    例: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5月10日成立,2016年第2季度销售货物收入为6万元,提供技术服务收入为4万元,该纳税人如何填报季度纳税申报表?按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申报还是按3%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从会计利润表上来看,本季度营业收入合计为10万元(6+4),不能享受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因此,该小规模纳税人第2季度应缴纳增值税3000元(100000×3%)。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

    正确的做法是:货物及劳务销售额、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分别计算增值税,销售货物收入为6万元,提供技术服务收入为4万元,各自享受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在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为60000元,本期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为40000元;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为60000元,本期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为40000元;第17栏“本期免税额”: 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为1800元,本期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为1200元。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为1800元,本期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为1200元。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为0元,本期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为0元。


  谷建华 王国红  单位: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国税局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营改增后,小微企业免增值税政策影响几何?
税务总局发布23号公告明确多项营改增征管问题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认定应注意哪些事项
最新30个营改增问题
总局2016年23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