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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窃了,你会怎么办?|文心失窃案系列跟进报道之一

失窃了,你会怎么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理办法,有人会认命,自认倒霉;有人不但会认命,还会拿一些理论来宽慰自己,诸如散财消灾,因果报应,甚至还会为窃贼祈祷,希望他能生活的更好,不再以此为生;但我不会怜悯窃贼们,无论它是窃铢还是窃国,我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私人财产的神圣性,她不可受到不法侵犯,谁侵犯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为他(她)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

法律到底好不好使?它是真的维护正义的吗?是不是在中国办任何事都需要遵循一些“潜规则”?在南北两地生活后,经历过一些事后发现很多事是纸上和耳朵上得来的终觉浅,似乎只有躬行才放心。在文心失窃案发生后,在咨询了一些朋友后,我就决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亲身参与一次追寻正义,践行法治的“维权(私人财产权)之路”。也间接以此来探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两学一做”是否只是空谈。我想用自己的行动向大家展示一下作为自认为具备成为真正“公民”的品质的人是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并将在整个过程中涉及的公权力机关的作为作风尽可能公正客观地一并展现给大家,让大家通过一个小小的个案来了解这个机器运行的节奏。对“利维坦”,我没有恐惧,即使它掌握着唯一的合法暴力。因为我坚信只有具备正义的暴力才是值得肯定的暴力,否则只是邪恶的化身而已。身处其中,还是需要来看看它是否能具备正义的品性。在中国,“法治”是空谈吗?运用法律能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不法侵犯吗?在中国,能有正义可以追寻吗?抱着一肚子的疑惑,我开始了自我维权之路。

一 文心失窃了

7月初离开文心,去外地参加几场活动。刚走没几天,在到达成都后的第二天早晨接到假期帮我打理文心的朋友的电话,说是昨晚(7月8日)店里被盗了,丢了一些东西,除了两位朋友的笔记本电脑(其中一台是苹果的),其余的就都是我的物品了,包括一部新买的里面装有我许多珍贵资料的硬盘,一部旧手机,内有私人通讯资料,一批品相完好的小人书(其中有不少是一位朋友送的),一串骆驼骨手串(也是朋友送的),还有咖啡手柄,咖啡粉锤,手摇咖啡磨等等。总价值大概在三四万左右。

在案发当天,两位朋友就第一时间(7月9号)去报了案。警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派出所)也立了案。报完案后,两位帮忙打理文心的朋友,走访了附近的地方,查看各处摄像头,询问附近居民,最后找到校园巡警,将事发当天的所有的摄像头拍摄的资料都查找了一遍,并成功在视频中找到嫌疑人出没的时间与影像,基本能辨认出面部特征。证实嫌疑人是当天下午来过店里消费的客人(店里没有安装摄像头,这是我考虑欠妥之处)。之后,他们将辛苦很久得到的这些影像资料交给了警方负责处理这件案子的张警员之手,期待在提供了这些关键信息后,警方能尽快破案。在提交后的一段日子,他俩还会经常隔三差五会打电话给负责办案的警员,询问进展,得到的消息基本上是“有消息会通知你们”。之后,两位朋友也就渐渐不再常打电话给那位警员了。其中一位还尝试通过在市局投诉来推进案件进展,但依旧是然并卵。

上述情况是我不在文心时候,文心失窃案发生后我的两位朋友做的应对工作。我个人认为处理的并没有不妥之处。

二 我与警方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8月15号深夜回到哈尔滨,今天(8月19日)才抽出时间来处理失窃案件。下午我从朋友那得到张警员的电话号码,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得到的答复依旧是没消息,继续等着就好。我对此答复自然是不满意的,一个多月过去了,都没能破案,这样的办案效率确实让我很难乐观,何况我们自己都帮他们将嫌疑人的影像资料都找到并交给他们了!之后,我就给市长热线打电话,打通后陈述完事情后,接线员向我提供了哈尔滨市公安局监督电话(045184279110),在打了四五次之后没人接听。之后我再次拨打市长热线,告知情况,并询问解决方案,接线员在询问了我打了几遍督查电话之后,向我提供了市公安局信访部门的电话(045184681110)。随后我拨打该号码,第一次就有人接听,我依旧是先陈述事情原委,在听完后,对方(听声音像是一中年男子)首先是告诉我警方已经立了案,案件“正在审理中”,警方叫我“等消息”没问题,我气急之下,呛了一句等到我老死了,案子都没破,也没问题,等多久都没问题?法律上就没有规定这类案件的破案期限什么的?他说你这样唠咱就没法往下谈了。我说,我都等了一个多月了,连嫌疑人的影像都帮警察叔叔找到了,并表达了自己对警方办案效率低甚至不作为的不满。对方接着就说你没有证据证明警方没有“正在审理中”就不要乱猜测。之后,他就挂了我的电话。我只能无语。随后再次拨打市公安局监督部门的电话,这次电话打通了。依旧是先陈述事情原委,之后得到的第一反应是那位警察的做法没问题啊,他叫你等着你就等着啊,完全不是一幅监督警员的样子,倒好像是要来“维稳”我,好像是我不懂事,在给他们找麻烦似的。之后,我说,我不是很在乎失去的财物本身,但我很在乎作为一名市民,在自己的私有财产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运用法律向掌握公权力,承担保护个人生命及财产安全的职责的公安部门求助的时候,是否能得到应有的公平与正义。我希望让窃贼为其错误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并告知,我尽管没有武力来挽回个人的财产损失,但我可以用笔来如实记录整个案件自我亲自负责之后的进展,运用自媒体向那些关心本案及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财产的朋友,以及对公安系统是如何处理这类案件好奇的朋友实时传达相关信息。于我,这已经不是一场简单的关心案件本身了,而是通过这个切身的小小的案件来感受作为整个国家机器的一部分的公安系统它是如何在运转的,在北方的一座省会级的城市,这里的机器是如何运转的,它的运转是否顺畅,效率有如何?里面的人都抱有什么样的观念,以及具有什么样的职业素质,北部经济的落后于这些人的观念与行为是否有关系,那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在我表达了我会用文字来如实记录这件事情后,督查部门的接线员只是说,你要为你的行为负法律责任,我说,我知道,我就是想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受侵犯。最后得到的唯一有用的消息就是,如果我对警员办案不满,可以去派出所找所长了解案件进展。

三“这是我们办案的地方,你不准录音录像”

(注:录音最后几秒钟是在路上找水暖工干活时一不小心录上的,不是在警局。)

在咨询完市长热线及市公安局监督部门和信访部门后,下午我独自前往哈西派出所,准备就文心失窃案进行第一次问询,以了解案件办理的具体过程与进展。进门询问后,值班警察告诉了我去哪间办公室找张警员,本来是想按督查部门告诉的那样直接找所长询问去的,后来一想先找接案的警员会更好。在找到张警员后,在办公室正式询问开始之前,我打开手机开始录音,为自己保存一份原始资料。但还没开始,就被制止,说“这是我们办案的地方,不准你录音录像”。之后,还谈到人权问题,嗯,很高兴警察也能开口谈人权,隐私权的问题。在提到是否征询他同意这一点时,我发现自己没有征询人家的同意,就停止了录音。之后开始去找所长求证“不准你录音录像”是否属实,跟所长谈了一会,他强调的也是不准录。为了求证“这是我们办案的地方,不准你录音录像”,我决定今天放弃问询案件进展,先回来求证我是否有在派出所与警方就我的案件进展的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的权利。

后续报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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