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首顺口溜:“正职是绝对真理,副职是协调真理”其正确与否暂且不论,但说明了协调是副职的一项重要职责。有的副职深有感慨地说:“现在工作容易搞,就是关系难协调。”由此看来,协调关系确实成为副职工作中的最大难点。因此,讲究协调方法和艺术至关重要。
1、目标分解式协调。
副职把领导系统的总目标,按照各个层次子系统的职能和任务,以及需要协调的内容,逐级分解到各个层次的子系统,一直到个人,定期考核,并且与个人的奖惩和升降结合起来,以促进各层次各类人员的协调配合,保证领导目标的实现。
2、主题例会式协调。
由副职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以定期召开例会的方法,来协调各平行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解决面临的新问题。例会是解决横向管理中的“例外事件”的专门性会议,而不是研究各职能部门,责权以内的例行工作。点击阅读:从政必读书篇
3、合署办公室协调。
根据工作的需要和问题的性质,将有关的几个职能部门,联合在一起办公,集中解决一些必须通过协调,才能解决的复杂问题。
1、借力法。
凡关系到全局,又涉及面很广、难度非同一般的问题,可以请正职出面主持协调。正职由于其有着更大的职权、更高的威信,对全局更高的把握度,出面协调,往往可以化难为易。当然,这种方法不宜使用太多,不然会增加正职的压力,削弱正职协调应有的力度。
2、突破法。
有些事情,虽涉及部门多,但其中往往有一两个部门,是起主要作用的,只要重点把这一两个部门的工作做通,其他部门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3、研讨法。
协调不是强迫命令,而是感情与信息的交流。因此,协调要发扬民主,可以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会议,副职提出问题,交大家研究讨论,在研讨中,统一对协调问题的认识,明确各自的义务与责任,最终形成各自的决心,使各方在研讨中统一,在统一中明确,在明确中表态。
副职对人的领导,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协调各方在认识上的分歧,和利益上的冲突,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人际关系,是一件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三种:
1、“彼此谦让”的方式。
就是迫使争执双方,各退让一步,达成彼此可以接受的协议。这种解决办法,关键在于找到协调双方的适度点。
2、“接受时间”的方式。
这是指解决冲突的条件,还不成熟,需要维持现状,等到水到渠成的时机,再给予解决。因为每个人的观点、立场的改变,往往需要一个体验的过程,如果采取强加于人的做法,常常会使矛盾激化,隔阂加深,产生不良后果。
3、“迂回前进”的方式。
当正面解决冲突有困难时,可采取侧面解决,通过另外的途径,或者通过外部环境,施加某些压力,使冲突缓和,以至最后解决。另外,在特定条件下,对一些无原则的纠纷,可采取含糊处理的办法,而不必追根究底,或者对某些冲突的解决,适当地作一些必要的退让和妥协,以缓和矛盾。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