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飲料未標明咖啡因 紐約要查 |
編譯田思怡/報導/聯合報 |
禁用反式脂肪、要求餐飲標明卡路里數和禁售大瓶汽水後,紐約又槓上能量飲料業者。紐約州檢察總長正在調查,含糖和咖啡因的能量飲料廠商在成分標示和健康好處方面,是否誤導消費者。 華爾街日報報導,能量飲料廠商百事可樂、Monster飲料公司,以及生產「5小時能量飲料」的Living Essentials公司高層,都收到法院傳票,要求提供行銷資訊。 消息人士說,這些傳票在7月發出。另據路透報導,紐約州檢察總長史奈德曼正在調查,這些公司是否過度推銷能量飲料對健康的好處,卻對咖啡因輕描淡寫。 飲料標示通常未說明每罐飲料含多少咖啡因。「5小時能量飲料」的廣告強調飲料的成分與「花椰菜、酪梨、香蕉和蘋果」相同,並說咖啡因的量相當於一杯咖啡,但未明說是多少。 Monster飲料公司發言人說,以每盎斯計算,Monster能量飲料的咖啡因含量只有咖啡的一半,「絕對安全」。 能量飲料在總銷售額1150億美元的美國飲料市場仍僅占一小部分,但成長快速。美國能量飲料總銷售額去年成長16%,達到89億美元,占碳酸飲料市場的12%。 是消費者知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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