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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老师教书的幸福

在语文教学被舆论搅动起来的批判的漩涡里,我时刻感觉不由自主要陷落和覆灭了。求生的本能要我拼命舞动双臂,要抓住什么,作为救命的稻草。这根到手的稻草是什么?
今天看,我以为是“文本”。文本是知识载体也是审美客体。读书,是学语文最本分的事。作为语文老师别的事做不了,我就是教书的——准确说,教读书。
读书易,只要有一定的识字基础,可以辨识名物,思维还是灵活的,大约就可以涉猎一些读物了。我们从小孩子时,读童话,再读小说,而至读一些专业方面的书、新闻一类文字,这都不是别人来教的。语文阅读,就大多数心智正常的人而言,有了学校教育奠定初步的文字基础,大约都是亲历亲为。
这是读书容易的一面。由此,也有人根据常识判断,语文不需教,只要学生多读书即可。古代语文学习的经验基本恪守这条规律。一件容易的事,非要老师来教,这个老师不好做。因为你所教的总要多于我自己学,我离不开你,才显出老师的作用。尤其从教文言文改教白话文之后,做语文老师一直是最难的事。不需教而教,这就是教母语的难处。
至今,在各国母语学习上,其实也存在类似的困惑,若定位在初级语言学习,即“国语”学习阶段,以奠定语言发展基础为责任,这个时期的语言学习是有显著效果的,即这是可以教的阶段。若发展语言到高级阶段,侧重在读文的时候,母语载体的内容之宏大与综合,则给学习语言文化带来诸多困难。这个时期,学生同读一篇文章,各自有关注点和思维的发散点,当然作为规定性的教学,一定要预设一个思想与思维集合的地点。这与读者发散特征是矛盾的。老师到了那个教学预设集合地点一看,或许自己只是孤家寡人。
可是,至今很多老师还在比赛,看谁到的那个地方更远一些,更高一点。若其他老师都未到,这里引臂一呼说:来嘛,我在这里!这该是无比荣耀的一件事,至少说明我的认知走得远。教师读书与学生读书具有关联,可是学生的阅读是不是可以教会的,还需要存疑。
教读书这件事能不能做?我本身教了这么久,其实常怀疑虑。前面有一个判断,读书的关注点在文字上,我因而想,我读书比学生久也涉猎多一些,即更多阅读经验,也许这是我教读书的唯一擅长和资本。延续这个思维,继续下去:阅读的经验是什么?为什么我读书所懂的是学生不懂的,即我的思维到达的地方是学生自己不可到达的。是否有一些所谓经验的东西是属于我的先学,却是学生没有的。如果如此,我教读书,其实是在教阅读经验。这样的课堂就演变为,我读书,学生读书,在同读一课的基础上,给我们一节课的时间,大家交流阅读经验,作为分享的课堂,我们各自有所发现,这不是非常愉快的一件事吗?
这是我对于阅读课构建的基本思考。下面就看看,这个所谓阅读经验是什么?举个文本的例子来说。
下面一段话来自朱自清的《背影》:
我与父亲不相见两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这段话是课文的引起,由此讲述进入回忆的语境里。主要写父亲,突出他的背影,而且以“最不能忘记”来表明记忆深刻。由此,设置阅读悬念,引发读者思考,为什么不忘背影呢?这个印象中的符号如此鲜明是为什么?
我,作为读者如此分析,应用了一些语言知识:捕捉重点词汇,分析意义与表达效果。这里侧重在“最不能忘记”,“最”是修饰性词语,强调极致的情感,说明感情深厚。此外,还要有一些写作知识,即开头点题,时空的转换。把这个心理认知的过程还原出来,至少说明,阅读里知识是有助于获取阅读意义的。
这些知识作为铺垫,为说话人表达意义作出了暗示。有时还会丰富语言认识,即作者或许不是显著表明的意思,而在读者却依靠联想丰富了认识。语文阅读需要知识,可是若只是满足在静态知识的获取,或许这个知识是无用的。例如,你查阅字典,知道“最”的意思是表达程度的。这是一般的副词用法,我们在阅读里,要把这个意义投诸到语境里:这个有两个人物,一是“我”,儿子;二是父亲。“我”不忘父亲,以“最”这个极致的程度说明,可见感情深厚。语言知识,孤立存在无意义,非要在语言应用中才会产生效果。这就是语言知识的实践价值,我也把这叫做“语理”,语言表达,这么说不那么说,一定有其合理性。解释语言的特殊应用性,找到这个规律,这就是语理。语文阅读教学,其实践活动很大程度上是由语理来支撑的。
语理是知识与语境的融合产物,以解释意义的合理性。这是阅读可教的一面。而另外的一些阅读经验则是难以教会的。还看前面《背影》中第一节文字。
这里突出了一个“意象”——背影。之前写人的印象,很少用到这个人物特征,由此看,朱自清写背影,是谨慎选择的。问题由此而来:他为什么选择背影作为怀念呢?自然有课文中父亲买橘子时的背影感人至深是一个缘由。这是一个解释。作为文化符号,背影是一个渐行渐远的印象,即我这里看去,父亲是在离我远去。这是作者的一种心理感觉。与文章写作的缘由是有关系的。读文章末尾,写道父亲来信,以为大去之期不远。此时作者落泪,意识到自己与父亲少亲近,多疏远,这是令人心痛的。所以,这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与他心理的那个怕失去父亲的认识高度吻合着。所以,入笔就点题在背影,着力在这个模糊的印象勾勒,与他过去对于父亲的疏离,以及这时的痛惜感觉很对应。
如此解读,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经验,文化知识,以及对于朱自清生活阅历的了解。这种与朱自清心理的契合,非要读者到了那个可以与之共鸣的年龄,也有了类似经历 才能深刻知道他。这是很难教给学生的。
教读书这件事,也需要期待学生的慢慢成长。读书慢见效,很多时候,我们不能急着给他一个结论,甚至我们很迷信那个结论,以为正确和重要。其实,在阅读里,最可贵的是被吸引,被感动,被陶醉,入情入境入理。那个结论,要他慢慢感悟为好。
教读书这件事看来也简单。你读,他也读。你少干涉他,在读后你与他分享经验就好。
不要想着有一条捷径,有什么高效的阅读方法。所谓秘笈一类的教法和读法都不存在。语文老师不要那么感觉自己具有伟力,有想法非要把学生从沉沦中拯救出来。
读书令人愉快的是,与人同读一文,还有机会聊一聊。这不是好事吗?作为老师,要成为读书人,自得读书乐趣,也得教书乐趣。这是语文老师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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