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
乌鲁木齐市实行自治区统一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同步推进完善普通门诊统筹
和个人账户改革
■ 门诊统筹政策同步进行调整,乌鲁木齐市职工普通门诊待遇保障水平与住院待遇水平挂钩,实行差异化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单次最高支付限额。
■ 一级(含一级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别为75%、65%、55%,退休人员再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可支付3000元,并设置单次起付线及限额。
■ 以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为例:一级(含一级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首次起付标准分别为20元、40元、90元,为减轻经常在门诊就医患者负担,从第二次门诊就医起,单次起付标准分别降低至10元、20元、45元。单次支付限额分别为200元、400元、900元。
来源:天山网综合石榴云/新疆日报、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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