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最新消息:汇算清缴期可延至2016年6月30日!
1

汇算清缴期可延至6月30日

可以适当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2016年6月30日


2

6月增值税申报期可延至6月27日

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

3

按季申报原营业税纳税人申报所属期

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2016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4

年应税销售额计算方式确定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

5

偶尔转让不动产不计入年应税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6

继续使用的发票

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7

已领取地税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8

备注栏应填写的信息

重点应关注第四条内容,各要求信息应填写在备注栏里。包括但不限于:差额征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不动产详细地址、YD等。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5月1日起一大波“营改增”新规要实施,你准备好了吗?
收到这3种发票要看开具日期,小心有税收风险
湘财税[2013]34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2016年 第4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
福建国税12366营改增咨询热点(3月28日至5月31日共十三期)
今年6月1日起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