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的情况仅为三种:一是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是货运机动车加装
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是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新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车辆结构包括车身颜色、长、宽、高四个硬性标准以及发动机和相关技术参数。 汽车排量、
涡轮增压等涉及汽车技术参数部分绝对不能私自改装,法律法规对改装汽车作出了限制:汽车的型号、
发动机型号、
车架号不能改,不能破坏车身结构;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必须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需要提交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贴面积不能超过车身总面积的30%,超过了就必须去相关部门报批;车的外观不能大幅改动,要求与
行驶证上的照片基本保持一致。 ”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