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就是书写文字字体时的法度、法则,是有着几千年的文化积淀和审美沿袭,而写字只是人们日常的一种基本需求,只要满足准确、清晰这些基本的识别和阅读要求即可,并不像书法有着章法、技巧、法则等等的硬性法则约束。
书法运笔中讲究提按顿挫、起折收放,就笔法而言有中锋、逆锋、偏锋、侧锋之分,这样就赋予了书法更多的艺术内涵与审美情趣,书家正是借助这样多变的技巧与表现形式来抒发自我情绪、彰显个性,书法也才因此形成各种书体与风格的差异。这种带有个人感情的笔画结构才赋予了书法无穷的魅力,亦才具有无比的生命力。而写字通常没有提按顿挫、侧逆锋之类的内在要求,仅是满足阅读与交流的目的,因此其审美情趣也相对单一,形成不了更好的文化价值。
文化修养对书法作者有着极为严苛的要求,自古以来所有书法大家几乎都是书法理论家,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和专业素养、不断研究和学习先人的书法成就,才能丰富和开阔自己的艺术眼界,进而提高自己对书法的理解与欣赏品味,才能通过刻苦的书法实践来获得更高的艺术成就。
在真草隶篆行等几种主要书体中,每一种书体都有着鲜明的字体特征和严格的运笔方法、技巧,比如,篆书和楷书主要以中锋行笔,字体方才稳健庄重,而行书和草书常常中、侧、逆几种笔法混用,方能表现豪放不羁、痛快淋漓的情感挥洒,一旦打破这种法则相互乱用,写出来的字估计连丑书都不如。
书法还十分讲究结构安排、笔画错落,注重通篇气息流通和笔画承接,即可头气息尾贯通、亦可笔断意连;既有迅疾与迟缓的对比,亦有浓淡与轻重呼应;既有飞白枯笔的跳跃,亦有凝重稳健的压衬。
书法与写字在书写内容与形式也存在很大不同。写字通常是以纸张、布料、竹木简、皮革等材质为载体,内容基本以情感交流和叙事为主。而书法除上述几种材质外,在规格形式上还有中堂、条幅、对联、条屏、册页、扇面、斗方、石刻等等区分。
在书写内容与题材上,书法作品多以能体现作者志向或艺术情趣的诗词歌赋、格言警句等等为主。如王羲之的《兰亭序》,就是文学诗词与书法互为一体的旷世典范,素有天下第一行书之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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