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毕业租房季,毕业生工作不稳定,工资较低,一般都会选择合租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租房问题,通常也会选择租金比较低廉的房子来租,搜房成都租房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租金太低,性价比过高的房子是很有可能存在猫腻的,这里提醒大家,有八种房子是千万别租的:
1. 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
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
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3、承租人未经房屋所有者同意,擅自出租的房子不能租。
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4、属於违章建筑不能租。
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化部门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於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5、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
已经设抵押之屋的所有权的行使实际在法规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6、有安全隐患的房子不能租。
房子如果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比如消防设施,火灾隐患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老旧的房屋容易在电路上出现一些火灾安全问题,这是大家需要注意的。
7、被法院等执法机构查封的房屋不得租住。
这个想必不用多说吧,执法机构查封的房屋一般都不归原房屋所有者拥有,涉及一些法律的相关问题,如果不想自己以后招来麻烦,对于这种房屋,大家千万远离。
8、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就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的人造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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