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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课 | 《论语·雍也篇》6

子谓仲弓,曰:“犂牛⑴之子骍⑵且角⑶;虽欲勿用⑷,山川其⑸舍诸⑹?”

注 解

杨伯峻《论语译注》:

【译文】孔子谈到冉雍,说:“耕牛的儿子长着赤色的毛,整齐的角,虽然不想用它作牺牲来祭祀,山川之神难道会舍弃它吗?”

【注释】⑴犂牛——耕牛。古人的名和字,意义一定互相照应。从孔子学生冉耕字伯牛、司马耕字子牛的现象看来,足以知道生牛犂田的方法当时已经普遍实行。从前人说,耕牛制度开始于汉武帝时的赵过,那是由于误解《汉书?食货志》的缘故。⑵骍——赤色。周朝以赤色为贵,所以祭祀的时候也用赤色的牲畜。⑶角——意思是两角长得周正。这是古人用词的简略处。⑷用——义同《左传》“用牲于社”之“用”,杀之以祭也。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说,仲弓的父亲是贱人,仲弓却是“可使南面”的人才,因此孔子说了这番话。古代供祭祀的牺牲不用耕牛,而且认为耕牛之子也不配作牺牲。孔子的意思是,耕牛所产之子如果够得上作牺牲的条件,山川之神一定会接受这种祭享。那么,仲弓这样的人才,为什么因为他父亲“下贱”而舍弃不用呢?⑸其——意义同“岂”。⑹诸——“之乎”两字的合音字。

 

朱熹《论语集注》:

犁,利之反。骍,息营反。舍,上声。犁,杂文。骍,赤色。周人尚赤,牲用骍。角,角周正,中牺牲也。用,用以祭也。山川,山川之神也。言人虽不用,神必不舍也。仲弓父贱而行恶,故夫子以此譬之。言父之恶,不能废其子之善,如仲弓之贤,自当见用于世也。然此论仲弓云尔,非与仲弓言也。范氏曰:“以瞽瞍为父而有舜,以鲧为父而有禹。古之圣贤,不系于世类,尚矣。子能改父之过,变恶以为美,则可谓孝矣。”

解 读

郭美华:

(原文)子谓仲弓,曰:“犁牛之子骍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

仲弓有南面之才,为季氏宰,孔子有以教之。

旧注有一个误解,以为孔子这是在赞许仲弓之才之美,用犁牛之杂文与耕地比喻其父之身贱行恶,不影响仲弓本身之才美而受用。并以冉耕(伯牛)为仲弓之父,以其染恶疾为证。

刘宝楠有一个辨析,孔子不可能因为肯定仲弓而贬抑其父的。孔子之言,当时对仲弓任邑宰选人才的一个教导,即任用人才,不要以其出身为虑,而要以其治国理政的才能为考量。当时大多数职位都有世袭传统,而且贫寒出身之人上升的渠道极为逼窄,孔子这话,即便放在今天(更遑论过去一段时间的成分论),仍有相当的积极意义。

这里,可以反思的有两点:其一,仲弓之有南面之才,孔子尚且告诫其选用人才不必拘泥于出身,可见任人唯贤之难,不单单是一个在上者个人德性的问题,而且更是一个社会的制度安排问题;其二,这里涉及到祭祀的一些说法,可以引向一个深入的考虑。礼仪习俗以为,祭祀山川之神当以壮硕健美之牛羊为牺牲,孔子这里特别指出,一头用于祭祀的骍且角的牛犊,山川之神不会因为母牛是杂文之耕牛而不受祭祀之享。的确,山川之神的神意,并非祭祀者之主观臆想所能揣测,更不必是与祭祀者之主观臆想一致。同时,我们还可以想象一种可能:如果民间疾苦如斯,山川之神乃至祖宗之灵,是否就会坦然欣然而接受壮硕健美之牛羊以为祭祀的牺牲?庄子就说,杀一只残疾的鸭子来款待客人,不是不敬。以剥夺人世间属人的基本生存之需为代价的宗教仪轨,总是令人疑窦丛生。宗教的仪轨,与政治权力的欺蒙,如果加以细致入微的剖析,去掉一些虚妄谬构之物,神圣之为神圣的根源,还是在于苍生生计的基本满足,也就是孟子所谓养生丧死无憾乃为王道之始。祭祀如此,政治治理如此,伦理道德交往也是如此,只要行为涉及他者,他者的“异在性”便必须被纳入行为者的某种自觉意识之中,缺乏这一点自觉意识,便会走向独断与权威。

由于时代限制,孔子对仲弓施政取才需注意自悟自身之有限的教导,也只能是在“个人之德”上说,而不是在“社会之制”上说。今天,我们则不必在德上说,而要在制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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