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屏絮语(三)
李钟琴
家与国
有首歌唱道:“有国才有家!”
这实是本末倒置!
原始氏族社会,是没有国的,但是那时应该有了家庭。
陶潜的《桃花源记》说桃花源中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可见是没有国的,但并不妨碍其有家。过恬淡的家庭生活,不见得非得有个国。
再说,家是组成国的基本细胞。有了成千上万的家,人们出于维护公共秩序的需要,才成立个国。没有家,哪来的国?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众所周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清代思想家顾炎武的名言,大概没有多少人对此提出过异议。
其实顾炎武的原话不是这样的。顾炎武在《日知录》卷十三《正始》篇中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辩?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仅是统治者倒台,国号更改,江山易姓,是“亡国”,不算是“亡天下”。全社会道德伦丧、人如禽兽,那才是亡天下。有时虽然国家未亡,但天下已亡。所以,我们一定要搞明白顾炎武的本意。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家兴亡,匹夫无责。
国破与家亡
“国破家亡”这个成语一直将国破与家亡联系在一起。不过我一直表示怀疑:国破,就一定导致家亡吗?二战后,德国战败,被一分为二,自然算是“国破”了。但联邦德国的老百姓并没有人人“家亡”,反而生活越来越好了。这该怎么解释呢?
古时的皇帝以国为家,即将整个国都当成自己的家,人民被称为他的“子民”。所以李世民当上皇帝衣锦还乡后写诗道:“一朝辞此地,四海遂为家。”一旦国破,对帝王来讲,自然导致“家亡”了。芸芸平头百姓也跟着说“国破家亡”,好像有点自作多情吧?
爱国与叛国
孙中山被誉为“伟大的爱国者”。
不过这要看由谁来评价。孙中山跑到国外策划推翻清政府,当时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清政府一定认为孙中山是叛国者,而不是爱国者。
可见爱国与叛逆也不能一概而论。清政府的“爱国者”,很可能都是些阻碍祖国前进的愚顽分子,是祖国的罪人;而被清政府指为“叛国者”的,往往却是为祖国的进步殚精竭虑的仁人志士。
国家与政权
中国历史经历了若干个朝代,每个朝代都有个“亡国之君”。
每次朝代更替,是“国”亡了吗?恐怕不是。山河仍在,人民仍在。亡的是政府。
清朝一统天下之后,“反清复明”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为什么?是汉族人都不晓得“民族大义”?
非也!人们发现,清朝的统治比明朝的特务政治更人道一些,人民的生活更安定一些,所以,人们便认可了满人的统治。不久,中国迎来了“康乾盛世”。
此时的老百姓大概不会认为自己是“亡国之民”了吧?亡的,只是朱明王朝而已,与老百姓实在没有多少关系。也就是说,亡的是某个政权,与“祖国”无关,更与老百姓无关。
不过,当权者往往乐于混淆二者的区别,引导大家爱国,本意是让大家爱政府。
人民爱的是负责任的政府,而不是关键时候将人民当人质的政府。当一个政府尽不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之时,亡就亡吧!
人权与主权
据说主权是要大于人权的。人权是什么?主权是什么?
笔者不敢引用外国人的解释,特意查了查国内出版的词典(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原来,人权是指人“享有的人身权利和各种民主权利”,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
二者谁更重要?既然是先有人、再有家、后有国,那么,人的权利应该优于国的权力。人们组成一个国家,为的便是让国家来保护人的各种权利,维护社会秩序,而不是让国家的代表者来剥夺自己的权利。
如果在一个国家中,国民不能享有人身权利和各种民主权利,那么,这个国家的存在与人们建立国家的初衷是相悖的。也就是说,在一个不讲人权的国度,这个国家政权是非法的。
互不干涉
所谓互不干涉,就是说无论对方是对是错,都不能干涉。
在一个没有正义可言的社会里,这样讲是可以的;在一个各方毫无往来的社会里,这样做是可行的。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在世界各国经贸往来日益频繁的今天,想让各国都变得没有正义感、老死不相往来,是办不到的。
在地球村里,怎么可能做到互不干涉呢?出面干预是干涉,谴责、声明之类,难道就不是干涉?
就如在一个村庄里,有一家的家长正在迫害自己的家人,暴行令人目不忍睹,丑行令人耳不忍闻,难道邻居就不能去干预一下?如果村民们对暴行都孰视无睹、麻木不仁,甚至还有人认为那个残暴的家长是个英雄,那么,这个村庄该是多么令人恐惧啊!
关于战争
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人们可以通过战争手段横行霸道,也可以通过战争除暴安良。
中国的兵法经典《司马法》云:“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
对于爱好和平的人来说,战争是制止不义战争、实现和平的手段。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中国的先贤们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地反战,而是认为:“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
两千多年前的古人就有这样的认识,为什么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反而见不及此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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