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生活,脚步必须要比别人快
这样你才能追的上所谓北京的步伐
在北京生活,必须要比别人更努力
这样你才能得到你想要的
在北京,您有房、有车
那您也别高兴的太早
因为有一件事,您必须得知道
那就是,小区广告收入应该归谁
您可曾注意到
您所住的小区内,电梯、路灯杆等处
贴着花样繁多的广告?
小区里的广告可能是这样的↓
电梯里的广告是这样的↓
甚至拦车杆上都有广告↓
这些广告都是怎么进来的?
记者
“您知不知道,其实这种广告的收入,应该归你们所有的?”
“(广告收入)这肯定归人家管理层。”
业主
记者
“就跟咱业主没有关系?”
“对。”
业主
这些广告收入真的和业主没有关系吗?
咱们一起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怎么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72条和73条的有关规定,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入楼梯间、电梯间、户外墙面和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物权法》,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收益、公共场地的收益,都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收益,应该由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这其中包括小区的外墙广告收益、停车费、公共地出租的租金、共有房屋出租的租金,也包括电梯广告收入等。
物业管理条例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公司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小区规划区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在小区公共场所、公告设施上经营广告,应当经过小区全体业主同意或授权,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引入广告。经营广告所得,也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披露相关账目,具体如何使用应当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决定或者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小区里、电梯里放广告
看似很正常的一个场景
而且电梯里的广告经常发生变化
这个月是你家的广告
下个月是他家的广告
甚至有一些广告还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健康
您有没有是想过这样一个场景
......
物业这些年到底赚了多少钱?
对此专家作出以下观点:
①、小区广告收益分配决定权在业主,但也要考虑政策导向与物业公司的贡献
②、业主可以通过物业服务合同限制物业公司的不当行为
③、小区广告收入和物业费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物业公司无权用广告收入折抵物业费
④、物业公司擅自引入广告或者将收益据为己有,业主除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外,还可以起诉
怎么样?
是不是突然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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