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兄帖》1096年
(一)釋文:
(二)簡介:1. 此帖為致樂兄書札。
2. 此為米芾辭去雍丘知縣,任監中岳祠閒職時,答知者的回信。時年紹聖三年,述其罷知縣到此閑遊時的經過與心情,就其官歷來看,可以推定為紹聖年間,四十四、五歲時書。
3. 這封信是事情過去較久以後的追述,口吻較平緩婉轉,可見「樂兄」是米芾故友中,可以交心的對象。為何米芾把與「監司」的爭執歸咎於自己的非分?又何以被告又伏罪了呢?於是出現了以疾藉故請辭(此在《方回帖》有略為提及)。
4. 宋?吳曾《能改齋漫錄》卷二云:「本朝官至轉運判官、提舉常平,謂之監司。」即官要做到所列以上者,所以監官只是一個統稱。宋初把全國行政區畫名為「路」,(如雍丘即屬於「京畿路」)各路分置轉運使司(掌一路財賦)、提點刑獄司(掌維持治安,糾察官吏)和提舉常平司(掌倉場賑濟等),這諸司即統稱監司。轉運使是一路之首,他按季巡視郡縣,發號施令。
5. 關於「法守」,《宋史?職官志七》:「縣令…掌總治、給納之事皆掌之。以時造戶版及催理二稅…」米芾曾輕描淡寫地概括為「縣令承流宣化,惟日拭目傾聽,徐與含靈(萬物之靈,即指人)共陶至化而已」(《歲豐帖》)。
6. 帖中有「近制釐革」的話,指的是朝廷的滄桑之變。宣仁高太后山陵崩,遂為「元祐更化」畫了一個句號。哲宗在元祐八年十月親政,旋即起用「新黨」的章惇和呂惠卿等人。九年,李清臣、鄧潤甫倡議「紹述」(意為繼承先帝神宗之新法)。三月,高太后倚重的呂大防罷相。四月改元。七月,開始清算懲處劉摯、蘇氏兄弟等「元祐黨人」,同時王安石當軸時的建置法令相繼恢復。米芾倚仗其母閻氏為高太后助產的「舊恩」,而他的出任雍丘,毋庸諱言也是呂大房的提攜,所以儘管米芾自稱一生「不入黨與」,但蒙受的打擊是不小的。然而米的顛名藝譽,又確實使他左右逢源。他開始輾轉於曾布、蔡京之門。信中頗為自信地說「念非久復」,若依岳廟監期三十個月推算,《樂兄帖》寫時恐怕要到紹圣三年了。
(三)評論:
2. 金刀云:「樂兄帖筆力凝重雄毅,無跳躍習氣。」
3. 日人伏見沖敬云:「樂兄帖是臻於圓熟之境的作品,通篇不再有米書常見的聳肩之筆。」
4. 明胡儼跋:「臨者謂草書之變始張旭,行書之變由米老;或又謂其神鋒太峻,如仲由未見孔子時風氣。然用草有法,要自成一家,未易道也。」
5. 明董其昌跋:「米元章帖有云:『余十歲學唐碑,自成一家。人稱為似李邕,心惡之,乃師沈傳師與王大令。』它日又云:『吾書無一筆王右軍俗氣。』其自負如此。即英雄欺人,亦開書家眼目,不得以山谷所評仲由未見孔子時氣象相看也。」
(四)藝術賞析:
2. 《樂兄帖》飽含墨,亦可說用墨精道,濃淡乾濕接運用得宜,末三行略帶枯筆,如「少」、「恨也」、「祠」幾個字,有摧枯拉朽之勢。此外,筆畫的粗細也有強烈的對比。
3. 筆法方面,首字「芾」字橫畫,簡短有勁,和改名之初的波磔長畫大相逕庭,已是晚期較成熟的筆法。前半段筆畫較圓潤豐腴,悠閒自適;後半段則縱筆為之,左仆右倒,筆走龍蛇,行氣一貫直下,盡其自然率真之勢。
4. 結構上,有些字略長,如「畿」、「辯」、「辜」、「解」、「釐」等。字形擺動上,「此為恨也」乃此篇京華所在;又可分為「此為」、「恨也」兩字串,而之間並非意斷,呈筆斷意連之狀,「恨」字的右半部寫到底部,向外伸展,拉開後承接「也」字,由此可看出米芾的功力,中間連帶的線段長而揮灑自如,「恨」字開張,所以「也」字就收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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