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军衔体系起源与演变
中华民国军衔制度起源于清末的新军,清政府自1905年由袁世凯肇建北洋六镇时即模仿普鲁士军制设立军队阶级,至1911年又历时5年多不断完善,此即中国近代军阶(军衔)制度之滥觞,应该说起点还是很高的。
中华民国作为清王朝的继承者,在原清朝军衔设置的基础上除做了一些小修小改外(军衔名称的变化及增加将官级别),基本上继承了清朝的军衔体系。这种军衔体系一直影响到中华民国在大陆败退(1949年),直到现在的台湾省还有很深的影响力存在,基本没有太大的变化。
中华民国自1911年辛亥革命至退台,历经三个时期: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1年—1912年)、北洋军阀时期(1912年—1927年)、国民政府时期(1927年—1049年)。
从军衔的设立等级上看,清王朝共计有军衔等级军官三等三级,加额外军官(准尉)、军士和士兵各三等。
级别如下:
上等第一级:正都统(大将军,将军)
上等第二级:副都统
上等第三级:协都统
中等第一级:正参领
中等第二级:副参领
中等第三级:协参领
次等第一级:正军校
次等第二级:副军校
次等第三级:协军校
额外军官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正兵一等兵二等兵
从军衔等级的设立上看,清政府是完全奠基了中华民国的军队军衔体系。如将军分三级正副协,校官官分三级正副协,尉官三级正副协,军士和士兵共计六级和1935年以前的国民政府军队军衔等级是完全一致的。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虽然存在的时间短,但在1912年1月两次颁布了军衔等级。
第一次颁布:
上等官佐:大将校 中将校 少将校
中等官佐:大领 中领 少领
初等官佐:大尉 中尉 少尉
额外军官:
军士:一等目兵二等目兵
士兵:一等兵 二等兵
第二次颁布:
上等官佐:大将军 左将军 右将军
中等官佐:大都尉左都尉右都尉
初等官佐:大军校左军校右军校
额外官佐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在这次的军衔改革中,除了军衔名称做了很大改变外,军衔等级基本没有变化。第一次颁布时军士和士兵的军衔等级分别改为各二级,缩小了士兵的军衔级别。但时隔不久第二次颁布又做出了重大变动,军官军衔名称继续改变,士兵军衔等级又恢复到了清朝时期的士兵军衔等级,设置为二等六级,而这次军士和士兵军衔的设置一直保持到中华民国在大陆败退。
北洋军阀时期袁世凯除了改革了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军官军衔名称外,没有做出其他重大改变,但这次名称改变却意义深远。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在这次的军官军衔名称的改变中,首次出现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等将校尉的名称,这次改革的结果一直沿用到现在,从而奠定了中国百年军衔的最后基础。
国民政府时期在1935年3月以前军衔的设立和北洋军阀时期是完全一致的,在1935年3月以后将将官军衔增加和更改为“特级上将,一级上级,二级上将,中将,少将”外,其他军衔并没有进行大的变动。
(注1、特级上将为蒋介石专门设置,蒋介石在1975年去世后,台湾政府于1980年公布的《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取消特级上将军衔。
注2、目前一级上将只有在战时(未来)才可晋升。
注3、1936年起,由于上将员额有限,符合晋升二级上将规定的陆军中将,可以加上将衔,其服制同二级上将、领中将最高额薪俸,且二级上将职位空缺时可以优先晋升。但1949年退台之后再没有中将加上将衔,1980年公布的《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也删除了相关规定。
注4、台湾政府于1980年公布的《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取消了准尉军衔。)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