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飞人乔丹同时飞翔

  靠着永不停息的企业理念,到了1979年,耐克通过策划新产品的上市及其强劲推销,市场占有率达到33%,终于挤进原来由阿迪达斯、彪马和Tiger所建的“铁三角”,成为销售明星。到了1981年,其市场份额甚至达到50%,遥遥领先于阿迪达斯,而耐特本人也跑步进入了《福布斯》杂志令人垂涎的美国最富有的400人之列。
  耐克文化“体育、表演、洒脱自由的运动员精神”是耐克追求的个性化的公司文化。这个具有鲜明特征的公司文化一反传统观念的企业形象,耐克是富有冒险精神的开拓型公司,就在他们青翠的俄勒冈州公司所在地,已经培育出一种精心设计的文化,耐克一位老资格的经理曾经回忆:“那就像是在一个充满手足情义的环境中工作。同事们在一起痛快地喝酒,滔滔不绝地谈论体育,并自诩为活跃且反传统的人物。”每6个月,耐特的管理队伍要聚会讨论策略。这个大吵大闹的聚会以“针锋相对”著称。
  耐特总是鼓励对抗,甚至是怂恿对抗,而且他和其他人一样,接受别人的大声指责。耐克企业的所在地,就像校园一样,有森林、慢跑小径、湖泊、足球场。耐特希望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工作环境,他认为世界已经够混乱的了,工作时间应像家一样自由。就在耐克著名的广告策略中,也表现出不同于别人的活力。耐克寻找的运动员的类型有别于阿迪达斯,他们特立独行、个性强烈、脾气暴躁、富于进攻性。例如网球明星麦肯罗,人们老是看到他在网球场上大发脾气,与权威们争吵。还有网球名将阿加西,他留胡子,长发蓬乱,将牛仔裤剪短当网球裤,而这种牛仔网球裤也就成了耐克公司的特色产品。有了这些大牌体育明星做活广告,耐克运动鞋已不再仅仅是运动鞋,而成了偶像和社会地位的象征物。
  1984年,耐克开始以广告代言人的策略重新树立自己的形象。他与乔丹签定了一份5年合同,给乔丹的条件还包括赠予耐克的股票,以及以前所未有的礼遇,在耐克运动鞋上使用乔丹的名字。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是傻瓜才会干的,只不过是一个代言人而已。但耐特坚持这样做,乔丹对耐克的影响是巨大的。乔丹身上凝聚了活力、声望、高超的竞技水平和令人振奋的体育精神,他的分量超过任何耐克理想中的标志。耐克借助乔丹创造了新品牌“飞腾乔丹”(AirJordon),生产五颜六色的篮球鞋和配套的服装。“飞腾乔丹”既是成功的广告战役,也是品牌战的胜利,在第一年销售量就高达1亿美元。乔丹第一次穿上这种运动鞋就遭到了NBA官员的禁止,他们认为这违反了联盟的着装条例。耐克敏锐地感到这是一次进行公共关系活动的大好时机,于是发起一场广告声援,宣称“飞腾乔丹”被禁是由于它“革命性的设计”。结果耐克和“飞腾乔丹”登上了无数报刊的封面头条,NBA遭到围攻。这件事最后以有利于耐克的结局告终。用运动员做广告是很多人都会想到的,但是做得最成功的只有耐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