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向选调
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按照省校合作协议精神和甘肃省转型跨越发展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将甘肃省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201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应届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税务、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志愿从基层锻炼成长。
2、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
3、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4、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签约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
二、选调程序
甘肃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按以下程序选调并正式签约到甘肃工作的选调生,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选调程序是: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月7 日。 报考人员填写《甘肃省定向选调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签注院系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送交本校就业指导部门( 北京大学学生送至北阁就业中心1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kuscc@163.com,邮件及附件均需命名为“甘肃选调生-院系-姓名” )。学校根据选调条件进行推荐,甘肃省委组织部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
(二)笔试。甘肃省委组织部组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采取组织考察和个别面谈的方式,重点考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组织能力、基层工作心理准备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
(五)公示。对体检合格者,甘肃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人员,并通知毕业院校在校内公示。
(六)确定选调对象。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甘肃省委组织部选调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分配政策
定向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长期跟踪管理,各地各单位负责具体培养工作。签约到甘肃后,分配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安排到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工作,并先安排到乡镇挂职锻炼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西部开发、投身甘肃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接受组织的挑选。
联系方式: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931——8288467
附:甘肃省定向选调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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