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公司的区别,我认为有如下区别:
一、组织目标不同。合作社是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而农业公司以盈利为目的。
二、主体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农民占全体成员80%以上;而农业公司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
三、决策方式不同。农民合作社是一人一票制,实行民主管理,理事会是决策机构;而农业公司实行资本决策,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退出方式不同。农民合作社实行退社自由原则,但却不能像公司股东转让股份那样将出资额和成员资格转让给他人。公司法不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额,但可以向其他人转让股份。
五、分红方式不同。农民合作社按交易量(额)返还为主的前提下,同时实行按股金分红为辅;而农业公司以资本比例分配利润。
六、享受待遇不同。合作社的税收和补贴与公司是不一样的。优惠政策两者也是不一样的。
农民合作社和农业公司是不一样的。至于哪一种适合你,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在扶持政策方面,两者都可以承担国家项目。但是为了支持合作社发展,国家项目对合作社的申报要求比农业公司低一些。合作社的项目资金也没有农业公司的大很多。当然,农业公司一般要成为龙头企业才会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我的建议,如果是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销售等,建议两者都注册,采用“社员+合作社+龙头企业”模式运营。这样固定资产和利润终端放在公司,便于以后贷款和利润分配,同时用合作社来整合资源,便于公司对接市场。如果仅是小规模种植,建议合作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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