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礁主权案开审 我代表列大量证据证明拥有白礁
2007-11-07
《海峡时报》特派记者林惠敏(海牙)
新马两国对白礁(Pedra Branca)主权的争议,昨天在设于荷兰海牙和平宫的国际法院开始审理。新加坡代表在庭上有力地向聆审团法官证明我国对白礁的拥有权,还列举了大量的证据,驳斥马来西亚宣称它对白礁拥有原属权的立场是站不住脚的。
在第一天聆讯中,大法官陈锡强向国际法院聆审团陈词时指出,没有任何确切的证据显示白礁曾经是原柔佛苏丹王朝的领土的一部分,它只是模糊地断定拥有白礁主权。他更进一步指出,传统的马来领土势力范围指的是对人民的控制,而非领土的地域范围。
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很难确定柔佛王朝拥有白礁这个偏远而荒凉的小岛的主权的。
针对马国之前提交的书面陈词,声称它早在16世纪便占据了白礁这一点,陈锡强也引述多位著名历史学者的观点,说明马国对1847年之前历史的解读不是毫无根据,就是完全错误。
新方代理人巡回大使许通美教授也在庭上举出证明新加坡拥有白礁主权的相关文件、政府声明偷赝迹源死粗С中路降穆劬荨Kっ髟缭?847年,在新加坡的英国政府便在法律上合法地拥有了白礁的主权,并决定在岛上建造灯塔。
而新加坡在脱离英殖民统治独立之后,也从英国手中承继对白礁的主权至今。总检察长赵锡燊也按年份,举出从1847年至1978年间的大量证据,说明我国是一直持续地白礁行使主权。
许教授指出,从1847年到1979年这一个多世纪期间,马国一直对此保持缄默。它是直到1979年才开始向新加坡索讨这个它称为Pulau Batu Putih的礁岛的主权。
他对聆审团的16名法官说:“实际上,是马来西亚自己承认新加坡拥有对白礁的领土主权。”
引起主权争议的是白礁及附近两个礁岛,即中岩礁(Middle Rocks)和南礁(South Ledge)。白礁距离樟宜以东约40公里,面积相当于一个足球场般大小,两端的长度只有137公尺。中岩礁和南礁的面积就更加小了。
新加坡在1989年提议将纠纷提交给世界上最权威的国际法院审理。经过近20年的长期磋商后,昨天聆讯的展开,意味着白礁主权争议已进入最后的法律阶段。新马都已答应接受国际法院的任何裁决,不会提出上诉。
昨天代表新加坡发言的包括总检察长赵锡燊及法国巴黎第十大学(University of Paris X-Nanterre)的国际法教授佩莱(Alain Pellet)。
赵锡燊列出1847年至1978年发生的事项,证明新加坡持续地在白礁行使主权的举动,例如建造及运作海水淡化厂及提供海上交通资讯的塔。赵锡燊指出,我国是在没有征求其他国家同意的情况下作出以上行动。
他表示,相反地,马来西亚的许多举动显示它放弃白礁主权,例如印刷四份把白礁列入新加坡版图的地图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由顶尖法律专才组成的新加坡代表团在三小时的口头陈词里,使用了多种辅助证据,包括地图、图画、书信。代表团还播出一段录音,证明已故马来西亚前首相胡先翁(Hussein Onn)1980年在记者会上承认马来西亚“不是很清楚”白礁的主权到底归谁。
国际法院这次的聆审团由14名法官组成,由于新马两国在国际法院都没有人选担任法官,因此双方都各自委任一人为临时法官,一起参与聆审。聆审团主席是法院副院长哈索内(Al-Khasawneh)。
新加坡代表团以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及律政部长贾古玛教授为首。
马国代表团由巡回大使兼首相外交事务顾问阿都卡迪率领,他也是马方代理人,副代理人是马国驻荷兰大使诺法里达。马国的律师团则以总检察长阿都干尼为首。
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定昨天起至本月23日审理这起主权争议案。明天起至星期五,代表新加坡的四位外国律师将以更详细的论据反驳马来西亚,解释新加坡如何拥有和维持白礁的主权。副总理兼律政部长贾古玛将在星期五总结陈词。
海牙和平宫法庭内的气氛相当友善,双方代表一到场,都热情地打招呼。就如许通美在演讲时提出的,新马不仅地理上很接近,两国的历史、文化和经济也紧紧相连。白礁事件却“骚扰了”双边关系。
他说:“经过了近28年,我们很高兴这场纠纷总算将做个了结。”
许通美:对白礁主权
马国130年来保持沉默
巡回大使许通美教授认为马来西亚130年来在白礁主权上保持沉默的事实不容争辩。
他指出,英国在1847年正式接管白礁并建造灯塔之前,并没有任何国家声称拥有白礁主权。新加坡的主权是根据这项1847年的法令而定的。
“此案的关键是新加坡持续在白礁行使主权。反观马国,它在白礁和邻近水域什么也没做过,也没针对新加坡的行动提出抗议。这样的沉默是明显的,意味着马国从未把白礁视为它的地盘。”
许教授强调新加坡重视国际法律,向来都积极和其他国家合作维持世界法治,也相信应该和平地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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