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无论你引入多少理论,无论你用什么方法,要治好病,必须落实到方证。
证是可以确定的,也是必须确定的。
证既然可以确定,就要努力寻找针对证的有特效的方,就是“特异性方证”。
张仲景已经为我们找到了很多,后世的一些医家也找到了一些,说明针对证的特效方是可以找到的。还没有找到,医学界要努力的去寻找。
证,是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后,人体所产生的反应,因此而导致的人体状态的变化。证反应了所有致病因素对人体的影响,现在中医所强调的整体观念、三因制宜等,都已经在证中得到了体现,并不需要另加考虑。
如同样是感觉了寒邪,体质强壮的人就表现为太阳伤寒的麻黄汤证,脾胃虚弱的人就表现为太阳中风的桂枝汤证。
如第37条同样是太阳病十日已去,有的人表现为欲解,显然是正气强壮,抗病力强而自愈;有的人表现小柴胡汤证,就是少阳之气本弱的人;有的人表现为麻黄汤证仍在,是正气较强,病尚未向里传变。
第149条同样是太阳传至少阳误下以后,有人是柴胡证仍在,这是体质较强壮的人,没有因为误下而变化;有人是大陷胸汤证,则可能是胃阳旺盛,素有水饮内停者,因误下而化热入里,水热互结,形成了结胸;有的人表现为半夏泻心汤证,是素体脾胃虚弱,误下更伤脾胃,导致气机升降紊乱,壅塞于中,而成了痞证。
所以,证,是中医的核心问题。证,就是各种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以后的综合表现。抓住了证,才算抓住了根本。医学的任务就是寻找解决证的特效方,就是寻找“特异性方证”。
后来的一些医生,不明白张仲景的方证体系和“特异性方证”,还自以为是的根据季节和方位对仲景的方进行加减,这种无知的做法还得到很多人的赞赏,认为是比仲景进步了。
如北宋的庞安时在《伤寒总病论》“叙论”中说:“桂枝汤,自西北二方居人,四时行之,无不应验。自江淮间地偏暖处,惟冬及春可行之。自春末及夏至以前,桂枝、麻黄、青龙内宜加黄芩也。自夏至以后,桂枝内故须随证增加知母、大青、石膏、升麻等辈取汗也。”
难道证的寒热仅仅是因为季节和方位吗?难道夏季和南方就没有麻黄汤证吗?难道冬季和北方就没有白虎汤证吗?自然界的气候寒冷人体就一定要感受寒邪、表现为寒证吗?自然界的气候炎热人体就一定要感受热邪、表现为热证吗?
较庞安时稍晚的朱肱在《类证活人书》中也有类似的说法:“自春末及夏至以前,桂枝证可加黄芩半两;夏至后,有桂枝证,可加知母一两、石膏二两,或加升麻半两。”
桂枝汤内加石膏、知母,那就是白虎汤的方义,难道夏至以后的桂枝汤证的病人就变成太阳阳明合病了?以此类推,冬至以后白虎汤证的病人,应该加附子、干姜?
这种自以为比张仲景高明的狂人并不少。正是因为这些无知而狂妄的人,将张仲景的《伤寒论》弄得面目全非,奇怪的是还受到很多人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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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凭什么流传千古?
张仲景对医学最重要的贡献是什么?
《伤寒论》被奉为经典,张仲景被尊为医圣,经方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毫无疑问的,张仲景对中医学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受到了学术界永恒的尊重和景仰。张仲景凭什么可以享此殊荣呢?
现在主流的观点认为,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的特征,张仲景的《伤寒论》确立了辨证论治的原则。
学术界一直而且一致认为,《伤寒论》的主要贡献就是确立了辨证论治的原则,各种版本的《伤寒论》教材在概论中总结其学术成就时,第一条都是“创立了六经辨证的体系”,第二条都是“确立了辨证论治的原则”。
但是《伤寒论》的实际内容并不支持这一以全国高等中医院校的教材为代表的主流观点,这是令人震惊的结论。
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12)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桂枝汤主之。(13)
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42)
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57)
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荣气和。荣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荣气谐和故尔。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荣卫和则愈,宜桂枝汤。(53)
病人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54)
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若不上冲者,不得与之。(15)
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若形似疟,一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黄一汤。(25)
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之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17)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之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16)
……
流传千古的《伤寒论》主要由这样的条文组成。
从条文中我们能读出什么来?
有六经辨证吗?没有!
有辨证论治吗?没有!
需要四诊合参吗?不需要!
需要三因制宜吗?不需要!
需要整观念吗?不需要!
证是越多越全越好吗?不是!
有组方理论吗?没有!
有理、法、方、药吗?不全!
……
条文中没有六经辨证的特征,也没有辨证论治的特征,没有现在主流的中医所要求的要素,有的只是证和方。
绝大部分的条文格式相同,即前面是证,后面是方,证方相连,方证同条。这就是方证。如果严格按顺序而言,应该叫证方。现在习惯叫方证,顺序有变,内容不少,亦无不可。
这些条文的主要内容是证和方,讨论的是证和方的适用程度。对一个方而言,有的证是“主之”,有的证是“宜”,有的证是“可与”,有的证是“不可与”。这就是《伤寒论》条文的主要模式。这种模式和辨证论治并不相同。
以上是关于桂枝汤证的部分条文,讨论的都是证和桂枝汤之间的关系,即什么证可以桂枝汤主之,什么证宜桂枝汤,什么证可与桂枝汤,什么证不可与桂枝汤。显然,讨论的主要是方证。
中医的理论几十年没有认真研究整理过,存在很多问题。为了中医的发展,欢迎大家参与并讨论!提出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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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对证的适用程度不同
从《伤寒论》桂枝汤证的条文可以看出,方对证的适用程度并不一样,根据《伤寒论》的原文,可做如下区分。
1 “特异性方证”等级:主之。
这是桂枝汤适应证中的最高等级,方和证之间具有特异性的关联,用桂枝汤具有药到病除的特效。原文第12条、第13条属于特异性方证等级。
2 一般适用等级:宜。
“宜”的一般适用等级不如“主之”的“特异性方证”等级那么好,就是有效率和有效程度都比“特异性方证”等级差一点,但也只有这种选择是最好的。原文第42条、第57条、第53条、第54条等,属于一般适用等级。
3 可能适用等级:与或可与。
“与或可与”的可能适用等级比“宜”的一般适用等级又差一点,就是有效率和有效程度都比一般适用等级又差一点,但也只有这种选择是最好的。原文第15条、第25条等,属于一般适用等级。
4 不适宜等级:不可与。
不适合用桂枝汤,也可以理解为桂枝汤的禁忌证。原文第16条后半段、第17条、第19条等,属于不适用等级。
5 无方可用等级: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如果这个证连可能适用等级的方都没有的时候,才需要“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而张仲景提出的这一原则被认为是辨证论治的理论渊源。也是《伤寒论》确立了辨证论治原则的主要根据。
二 “特异性方证”是医学的最高境界
“特异性方证”,就是方和证之间具有特异性的关联,可以达到药到病除的特效,具有精准、快捷、高效的特征。
《伤寒论》中主之的方证绝大部分属于“特异性方证”。
证是中医的治疗对象单位,方是中医的治疗手段单位。证和方之间的关联程度决定疗效的好坏。“特异性方证”,是证和方之间关联程度最高的级别,也是医学所能达到的最好疗效,即药到病除,亦即特效。
《伤寒论》的核心是方证,但方证之间的关联程度并不一样,有主之、宜、可与、不可与的区分。区分的根据是某证用某方后疗效的好坏和副作用的有无或多少。其中,只有“主之”的方证之间关联程度最高,可以达到药到病除的特效,属于“特异性方证”,所以,“特异性方证”是方证中的精华。
总结一下:方证是《伤寒论》的核心;“特异性方证”是方证中的精华,是医学的最高境界。
三 “特异性方证”的构成
“特异性证”,由特异性要素、或者特异性的组合构成,针对特异性的方。
1 特异性要素
如“往来寒热”,就是小柴胡汤证的特异性要素,见到“往来寒热”,就是小柴胡汤主之。
2 特异性组合
如恶寒、发热、汗出,就是桂枝汤证的特异性组合,见到这一组合,就是桂枝汤主之;恶寒、发热、无汗,就是麻黄汤证的特异性组合,见到这一组合,就是麻黄汤主之。
“呕而发热”,就是小柴胡汤证的特异性组合,凡是“呕”和“发热”并见,就是小柴胡汤主之。
四 怎么确定“特异性方证”?
怎么才能找到“特异性方证”?那就要背熟《伤寒论》。凡是“主之”的方证大部分是“特异性方证”。对临床而言,这显然不够,那就透彻的研究《伤寒论》,自己再摸索。
吉林的一位慢性肾衰患者,感染发烧,西医治疗半月不能退烧,听病友说我能治疗这种发烧,其子专程来北京找我,授小柴胡汤原方,其子因怕耽误时间,用手机发回吉林,服1剂烧退。
慢性肾衰合并发烧和小柴胡汤之间具有特异性的关联,就是小柴胡汤对慢性肾衰合并发烧有特效。这是我摸索的“特异性方证”。仿《伤寒论》成例,可表述为:慢性肾衰合并发烧者,小柴胡汤主之。
慢性肾衰合并发烧为什么用小柴胡汤主之?
小柴胡汤是少阳病的主方,《伤寒论》中的少阳病又是什么呢?我认为,少阳病最本质的特征是正气已显不足,正邪双方都呈衰减之势。少阳病最具有特征性的表现是往来寒热,现在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往来寒热是邪在半表半里的表现,其实半表半里是成无己在《注解伤寒论》中提出来的一个错误概念。张仲景在第96条提出了少阳病的主证往来寒热,接着在第97条对此进行解释:“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休作有时”。血弱气尽,腠理开,显然是人体正气虚弱在先;正邪分争,就是正邪双方相持不下,互有胜负。一个不太强盛的正气遇到了一个同样不太强盛的邪气,正气欲祛邪外出却不能一鼓作气,邪气欲侵入人体也不能长驱直入,就形成了特有的临床表现往来寒热。除了往来寒热,在《伤寒论》中还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少阳病是正气不足的。第265条:“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弦属少阳,细就是正气不足。热入血室的治疗可用小柴胡汤,热入血室的特殊性就是在妇人经水适来适断的时候,妇人经期的体质状态显然与血弱气尽类似。少阳病的主方小柴胡汤用了人参、甘草、大枣。
《伤寒论》中怎么用小柴胡汤呢?在《伤寒论》中用小柴胡汤的条文一共有18条,其中有8条提到了发热:往来寒热(第96条)、呕而发热(第379条)、身热恶风(第99条)、头痛发热(第265条)、差后发热(第394条)、发潮热(第229条)、热入血室(第144条)、黄疸发潮热(231)。由此可见,小柴胡汤是退烧的方。是否所有的发烧都能用小柴胡汤呢?显然也不是,如果发烧与恶寒并见,那是太阳病的发烧,就需要用麻黄汤或桂枝汤;如果发烧不恶寒,反恶热,那是阳明病的发烧,就需要用白虎汤或承气汤;小柴胡汤治疗的是少阳病的发烧。少阳病的发烧是往来寒热,往来寒热代表的病机是正气已显不足,由此可以引申,凡是正气不足的发烧都可以用小柴胡汤,如老年、小儿、孕妇、产妇、妇女经期、大病、久病等特殊的人群。少阳是喜呕的,第96条提到的少阳主证除了往来寒热,还有心烦喜呕,第149条有“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俱”,第379条“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少阳的腑是胆,邪入少阳影响胆的功能,胆病会及胃,因为胆为木,胃为土,木克土。《灵枢.四时气》说:“邪在胆,逆在胃”,如果呕吐与发烧并见,说明这个发烧是少阳的发烧,也是小柴胡汤的主治范围。
有了上面的基础,“慢性肾衰合并发烧者小柴胡汤主之”就变得理所当然。慢性肾衰是慢性病、大病、久病,正气虚弱是肯定的,如果发烧就是正气虚弱的发烧,这是小柴胡汤的适应证;慢性肾衰由于酸碱平衡紊乱酸中毒,尿毒症毒素刺激胃粘膜,绝大多数的病人都会出现呕吐,有的甚至贯穿于疾病的始终,如果发烧,就是呕而发热了,这也是小柴胡汤的适应证。因此,就有了“慢性肾衰合并发烧者,小柴胡汤主之”的结论;慢性肾衰发烧的证和小柴胡汤的方之间就有了特异性的关联。
《伤寒论》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就是“特异性方证”。张仲景为什么被尊为“医圣”而毫无疑义,就是因为他发现了这么多的“特异性方证”,且经历了数千年的考验,屡试屡效,百试不爽。也就是说,张仲景对医学最杰出的贡献是“特异性方证”,没有人在这个领域超越张仲景。
医学的终极目标就是要找到特异性的治疗方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特效药。“特异性方证”就是找到了与证对应的特异性的方。“特异性方证”的运用没有辨证论治的过程,是因为证与方的关系已经确定,临床运用的时候可以省略辨证论治的过程,因而才使“特异性方证”具备了精准、快捷、高效的优势。
学习《伤寒论》学什么?学张仲景已经确立的“特异性方证”,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拓展特异性方证。还以小柴胡汤为例。
张仲景已经确立的“特异方证”有:
往来寒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根据张仲景的理论稍加拓展的“特异方证”有:
正气不足的发热,小柴胡汤主之。
根据我自己的研究领域肾病稍有拓展的有:
慢性肾衰发烧者,小柴胡汤主之;
慢性尿感发烧者,小柴胡汤合导赤散主之;
如果一个方能够升华成“特异性方证”,一个医生有能力将一个方升华成“特异性方证”,运用的时候辨证的过程就可以省略了。名医为什么看病又快又好,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特异性方证”。能不能掌握张仲景已经确立的“特异性方证”,有没有能力将经方名方升华成“特异性方证”,是衡量一个医生水平的重要标准。如果一个医生掌握了五十个“特异性方证”,治疗的病人中有三分之一运用的是“特异性方证”,在人们的心目中,这个医生一定是神医。
显然,“特异性方证”,才是医学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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