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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职务发明的裁判规则



“21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人才!”

人才是企业的重要生产力

然而,当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时

如何划分离职之后的知识产权归属?

干货小哥本期带来上述问题的

相关裁判规则



本文共计 2980 字  丨  预计阅读时间 3 分钟


法信·裁判规则

1.认定离职后作出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应全面把握诉争专利与职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以及与原单位已有技术的关联性——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解宏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要旨:离职后作出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属的认定,关乎发明人、企业与社会公众三方,应当切实贯彻知识产权平衡保护的理念,在现行法律框架限定“离职后一年内”这一要件的基础上,合理界定“本职工作”范围,全面把握诉争专利与职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以及原单位已有技术的关联性,并综合考量发明人的技术背景和技术能力等其他案件事实和证据。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作出的专利技术,其内容与在原单位本职工作、工作任务所掌握的技术具有较强相关性的,认定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案号:(2015)浙知终字第178号

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6年第23期


2.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职务发明的权利应属于单位所有,并不适用单位与发明人之间的约定——钱鸣与上海昂丰矿机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对该规定的理解应当是:专利法允许对利用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主要利用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职务发明的归属进行约定,即可以约定归单位所有、发明人所有或者二者共有。但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职务发明的权利应属于单位所有,并不适用单位与发明人之间的约定。

案号:(2013)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29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4年第8期


3.员工离职后未借助原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做出的与原工作内容无关的发明创造不属于职务发明——湖南高雷同层排水科技有限公司诉张超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要旨:涉案专利所属技术领域与员工原单位已有专利技术领域相同,但现有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员工的本职工作包括涉案专利的技术研发,即诉争专利与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本职工作或单位分配的任务无关;且由于员工已离职,其已不再具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的基础,单位也未提出证据证明诉争专利的完成利用了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等物质条件;员工离职后未借助原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做出的与原工作内容无关的发明创造不应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

案号:(2012)长中民五初字第033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2012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4.发明创造所涉领域与原单位从事或交付的工作任务属于相关技术领域构成职务发明——天津南开大学蓖麻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张敏专利申请权纠纷案

案例要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中“本单位”不仅指劳动者的在编单位、聘用单位,还包括基于合作、协助或帮助关系而形成的临时或兼职工作单位。而是否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主要判断思路是,涉案发明创造所涉及的技术领域与原单位从事或交付的工作任务是否属于相关联技术领域,即涉案发明创造与原单位承担任务之间的“相关性”,发明创造所涉领域与原单位从事或交付的工作任务属于相关技术领域的构成职务发明。

案号:(2011)津高民三终字第26号

审理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2014年第1辑(总第87辑)


5.劳动者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嘉兴西欧斯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与嘉兴市舒福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包含了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原单位。

案号:(2011)浙知终字第112号

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6.单位为技术的研发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并主持技术研发的进展,该发明技术应属职务发明创造——刘宗来与新乡市瑞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明权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单位为涉案技术的研发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并主持技术研发的进展,因此发明人所从事的技术研发工作应认定为本职工作,涉案发明技术为职务发明创造,该技术成果应当归属单位所有。

案号:(2010)豫法民三终字第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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