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的15项涉税事项
最近,不时有网友询问,“推进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是怎么回事呢?具体有哪些涉税事项可以全国通办?
“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是国家税务总局新近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指在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不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的前提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办税需要就近选择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异地涉税事项。
2017年底基本实现的全国通办涉税事项范围现已确定为4类15项:
1.涉税信息报告类。具体包括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2.申报纳税办理类。具体包括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发包出租情况报告、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扣缴报告。
3.优惠备案办理类。具体包括增值税优惠备案、消费税优惠备案、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根据税法规定由总机构统一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除外)、印花税优惠备案、车船税优惠备案、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备案、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
4.证明办理类。具体包括完税证明开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事项不纳入通办范围:
1.依法应当进行处理的涉税违法行为涉及的办税事项。
2.根据税法规定由总机构统一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
3.税收优惠中涉及地方政府减免权限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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