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众智宋宋 众智财税智库
近年来,不知大家有没有这样的发现~
金税三期上线后,被稽查的企业越来越多。
然而,奇怪的是,
有些企业两三年也不会被查一次,
有些企业一年连续被查两三次,
走到哪被税务局盯到哪,到底是为什么?
难道企业也有水逆期?运气不好?
No~~~
# 税务稽查和运气无关,
和税务处理“有染”! #
金三系统上线后,
通过大数据比对,
来分析你企业的一些消费数据,
然后知道你开具了多少固定资产发票、
多少费用发票、
也知道你公司所处的行业,应该产生多少利润。这残暴程度绝对超乎你想象~
不信?请往下看~
案例一
某公司成立10周年,组织10名老员工旅游,入住酒店后收到18000元“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拿到发票后,将它处理为“差旅费”,认证抵扣了1080元销项税。但还是被税务局查出来了,原因是该公司平日鲜少产生差旅费,突然在本月产生一大笔出差住宿费,而住宿还不是一般酒店,为景区的度假酒店,所以被系统预警了,最后,经税务人员核实,该企业补缴相关税款和罚款。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用于集体福利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
案例二
这是一封财务人写给税务机关的信。
本人与2015年11月将自己会计证借与泸州市江阳区的一家公司注册使用。在金三系统上线需要实名采集时,因本人从未在此公司上班,就未到税局采集过。现金三系统直接把我认定为财务负责人,因公司存在未申报问题,金三系统将我监控。对本人在位的本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希望局长能尽快的给出意见,能帮我及时的解决。谢谢!
回复内容:尊敬的纳税人: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建议您向借用会计证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明,异常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离职后未用该身份信息办理税务事宜的,会手动解除监控,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感谢您对泸州市国税局工作的支持!
案例三
某一般纳税人酒店共有100个标准间,月营业收入1000万元,其中餐饮费收入100万元,住宿费收入900万元,酒店财务人员每月均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却仍被税局稽查。因为100个标准间即使每晚按照1000元收取住宿费,每月30天每天都满客的情况下,住宿费收入也只有300万元,与900万元严重不符。经税务部门分析,该酒店存在把餐费开具成住宿费项目的“变名虚开”的违法情况。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不难看出,企业所有不符合常理的财务处理方式,都会成为税务稽查的突破口。而大多数企业由于自身的不专业,对于自己的涉税风险点其实浑然不知,存在一个关注盲区,这才导致被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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