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婚姻登记也逐渐成了失信的重灾区!
为了买房,假离婚!为了贷款,假结婚!
但是这次,国家终于出手了!
婚姻登记严重失信者,将面临以下多项联合惩戒!
所谓婚姻登记严重失信,是指在结婚或离婚登记过程中,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利用假名字、假身份证或冒用他人名字等进行婚姻登记,致使婚姻登记信息失真虚假。
为了房产、贷款能够顺利获的批准,伪造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证明,或者带着伪造、变造的证件、证明去办理结婚、离婚的,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大量被仿效,逐渐演变成一种非常不好的社会风气。
为此,国家发改委联合31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指出,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
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
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那么,婚姻登记领域失信当事人将得到哪些惩戒呢?
《备忘录》显示,对于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参评道德模范等荣誉,限制参与相关行业的评先、评优。
同时,《备忘录》还明确了联合惩戒措施相关依据以及实施单位。
近两年,已有多地展开了相关工作,上海、内蒙古、湖北等地先后出来了相应的惩戒措施。例如:贵州省将建立婚姻登记严重失信人员信用记录制度,并与全国征信系统联网。
届时,将婚登失信当事人录入该系统,当事人可能在申请救助、银行贷款、乘坐民航班机和高铁动车组等多方面都会受到影响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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