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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期末留抵增值税额的,城建税和附加怎么办?

退还期末留抵增值税额的,计算城建税和附加费时可以相应的扣除退还的增值税额吗?

问题解析: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

2

公司地址迁移,税务需要做注销手续吗?

问题解析: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九条

3

同一地级行政区内,跨地区经营建筑服务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问题解析:

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不需要按照该办法预交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


4

(福建省)哪些行业目前可以申请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

问题解析:

(1)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水产品加工产品、食用菌加工产品、皮革加工产品、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一般纳税人加工企业;

(2)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茶叶加工产品、棉花加工产品的一般纳税人加工企业;

(3)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的竹木加工、餐饮服务行业。


政策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竹木加工餐饮服务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闽财税[2017]41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税〔2017〕40号)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闽财税〔2015〕29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闽财税〔2013〕3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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