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税,多缴税
点蓝字,学好税
最近,一张关于个税调整后的“收入表”在网上流传:按照他的计算方法,同样是5000元工资,“起征点”上调前,个人需纳税45元,社保按最低工资1800元的标准扣除,个人缴纳社保330元,最终到手工资是4625元; “起征点”上调后,纳税为0元,社保变成按纳税工资缴纳,个人要缴纳920元,这样一来,到手工资只有4080元,反而少了。
这张图让不少人心凉凉,有人拿着图表到处求证真假。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问了相关部门及专家,发现这一说法事出有因,并且是混淆了概念。
社保按何标准缴纳,跟起征点调整毫无关系。事实上,新个税法实施后,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实现了普遍减税,其中月收入4万元以下的纳税人降税效应更为明显。
举个案例,某纳税人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每月收入为10000元,年收入12万元,在原税法下每月应纳税为:(10000—3500)*20%-555=745元,年应纳税745*12=8940元。在新税法下,假设该纳税人每月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基础上,还发生500元专项抵扣,经计算每月预缴税款240元,如无其他劳动所得收入,年度汇算清缴后,全年合计缴纳2880元个人所得税,与改革前相比,个人所得税税额下降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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