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法书新编”第十六辑(宋 徽宗高宗墨迹)(下)台北故宫博物院
高宗 赐岳飞手敕
可列入全新编系列最高档次的精制。
首先,我们所见高宗书多是风雅之作,而手敕如稿本,正是可舒胸臆的体裁,又是付重臣,写来腕底风雷崭露,缓急之间隐隐可见帝王霸气,与那些临古、题画作全不可同日而语。
此件卷头高大,气势望去已可压人,而纸墨间的细节和趣味正通过几乎无可挑剔的摄影展现出来,连乾隆那段小字也显得温润喜人。给95分都嫌低了。
很多前辈鉴定家都是以印本为参照,比如民国故宫原藏书画,印出时多缩小尺幅,由此而断气格、用笔其实误判误论者众,书与画必须近原大才能得其真观。谁说尺寸不重要的?
此七言律诗论制作也当得95分。一个问题:原作究竟是纸本还是绢本?各方材料记述作纸作绢皆不在少数,书中载纸本,然看着墨实在是绢本的特征
宋帝之敕书往往出处难辨,这件也是争议较多者,是不是皇上的?是那个皇上的?有时多问徒惹口舌,姑且看看就好。这件摄制不错,90分。
这件的收入总感觉像“添头”,摄制也是平平,片子似不够大,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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