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2月4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操纵股票价格,对深圳福田区吴峻乐给予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书显示,吴峻乐为一名80后,出生于1982年。2015年2月9日至8月27日,吴峻乐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相互交易、虚假申报和尾市交易的方式,影响“新华锦”价格;账户组期末余股为零,累计亏损1.78亿元。证监会决定,对吴峻乐处以100万元罚款。
搜狐财经注意到,这不是吴峻乐第一次被证监会处罚。2016年4月,证监会也对吴峻乐下达过一次处罚,吴峻乐通过在2015年7月10日到8月28日之间的35个交易日内操纵“特力A”股价,获利1.74亿元。
同期,吴峻乐还采用集中资金优势及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所控制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影响了“得利斯”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但吴峻乐并未在此次交易中获利,亏损1.86亿元。
尽管未获利,证监会还是对吴峻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4亿元,并处以3.47亿元罚款的措施,金额总计5.21亿元。
在被处罚后,吴峻乐还曾提出申辩,吴峻乐称其不存在合谋操纵的情况,亦没有恶意操纵市场,只是为了保住产品净值;其产品遭到强制平仓,不存在实际盈利;其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了有利于案件查处的线索,应该从轻处罚。
但证监会认为,当事人集中资金优势及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特力A”、“得利斯”,日交易量占市场总交易量比例均较高,同时,大量交易发生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以上行为均为《证券法》第七十七条所禁止;吴峻乐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不仅积极配合,而且提供了重要线索,对案件的查处起到了一定作用,因此将其处罚幅度由三倍罚款调整为两倍罚款。
搜狐财经获悉,在被处罚后,吴峻乐并未履行处罚决定。裁判文书网的一份行政裁定书显示,今年2月10日,证监会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业已生效,但吴峻乐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证监会的申请获得法院支持。
但即便被要求强制执行,吴峻乐对证监会的欠款还“赖”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缴纳5.21亿元的罚没金,吴峻乐已于今年7月28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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