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盐御史简介
巡盐御史是封建社会的一种
官职,
都察院监察御史奉命出巡盐务时即称为巡盐御史。《
明史》卷七十三记载:巡盐,两淮一人,两浙一人,长芦一人,河东一人。《
清史稿》卷一百十五记载:巡盐御史,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各一人。
巡盐御史一般派往主要盐产区,据《
明史》、《
清史稿》记载,朝廷通常在两淮、两浙、长芦、河东等地各派巡盐御史一人。清
康熙三十年还曾在福建、两广等地派有巡盐御史。康熙五十九年至
雍正四年,陆续停两广、福建、长芦、河东、两浙等地盐差,仅在两淮还派有巡盐御史。
监察御史本来就有查纠百司官邪、天子耳目风纪之职责,如奉命担任巡盐御史,依《明史》关于御史“各以其事专监察”的记载,自然就担负着查察盐政、纠举不法的使命。
盐乃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历代均由官营。据《
明史》记载,
洪武初年即在诸产盐地次第设置六个都转运盐使司、七个盐课提举司。但巡盐御史与都转运盐使司、盐课提举司却不同,都转运盐使司、盐课提举司是地方官,负责日常盐务,而巡盐御史则是代表朝廷巡视地方盐务。
巡盐御史记载
《明史》卷八十记载:巡盐御史徐爌言:“两淮盐法,曰常股,曰存积,曰水乡,共七十万引有奇。引二百斤,纳银八分。永乐以后,引纳粟二斗五升,下场关支,四散发卖,商人之利亦什五焉。近年,正盐之外,加以馀盐;馀盐之外,又加工本;工本不足,乃有添单;添单不足,又加添引。懋卿趋利目前,不顾其后,是误国乱政之尤者。方今灾荒叠告,盐场淹没,若欲取盈百万,必至逃亡。弦急欲绝,不棘於此。”
《明史》卷八十记载:巡盐之官,洪、永时,尝一再命御史视盐课。
正统元年始命侍郎
何文渊、
王佐,
副都御史朱与言提督两淮、长芦、两浙盐课,命中官御史同往。未几,以
盐法已清,下敕召还。后遂令御史视盐,依巡按例,岁更代以为常。十一年,以山东诸盐场隶长芦巡盐御史。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三记载:自滇、黔告变,所在揭竿蜂起,盐无行销地,商皆裹足不前,至亦榛墟弥望,无所得售。计臣以军需所恃,督饷之檄,急如星火,商于是大困。时天下盐课两淮最多,困亦最甚,赖巡盐御史
刘锡、魏双凤多方抚恤,输纳忘疲。至是海内殷富,淮南宁国、太平、池州等府,及两浙、山东、广东、福建,先后增引,利获三倍。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三记载:先是,顺治二年,世祖定巡视长芦、两淮、两浙、河东盐政,差监察御史各一,岁一更代。其山东盐务归长芦兼管,陕西归河东兼管。十年停,盐务专责成运司。寻因运司权轻,仍命御史巡察。康熙十一年,复停巡盐。明年,巡抚
金世德以直隶事繁,请仍差御史。于是两淮、两浙、河东皆复旧制。既而两广、福建并设巡盐御史。五十九年,仍交
督抚管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