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聊政发[2000]88号二OOO年八月十六日
第三条 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与大额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 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6%的
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参保3年内须按其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的6%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第四章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依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缴费的,职工享受基
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设置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本人承担一定数额的医疗
费,称为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 第二十条 社会统筹基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最高支付
限额为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通过建立大额医疗救助金等方式解决,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聊城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筹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聊政发[2000]89号二OOO年八月十六日)
第二条 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含退休职工),原则上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并
按每人每月5元(其中单位交3元,个人交2元)的标准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
第四条 参保人员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
额医疗救助金累计支付7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单位和大额医疗救助金各负担35%,个人负担30%。
关于调整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的通知 现将市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元(其中单位5元,个人3元)。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救助金
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参保单位应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次性缴清参保人员全年的大额医疗救助金。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聊劳社字[2009]161号
关于提高聊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
额调整为6万元二、医疗保险大额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5万元医疗保险大额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0.2万元调整为15万元。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
疗救助金累计支付2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单位和大额医疗救助金各负担35%,个人负担30%。 聊人社字【2010】202号
一、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聊城市2009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7万元。
二、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调整为1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和大额医疗救助金累计支付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所在单位和大额医疗救助金各负担35%,个人负担30%。
聊人社发[2011]11号
二、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调整后,参保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各定点医院结算时支付比例如下:
城镇职工统筹基金及救助金支付分档情况 档次 分档区间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1 起付标准—20000 87% 90% 85% 88% 80% 83%2 20000.01—50000 89% 92% 87% 90% 82% 85%3 50000.01—70000 91% 94% 89% 92% 84% 87%4 70000.01—250000 90% 90% 90% 90% 90% 90%5 250000.01— 35% 35% 35% 35% 35% 35%阅后问君有何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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