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很早就有商业和市场活动,春秋时势力雄厚的大商人,虽有市场独占力,然其社会阶层仍居于四民之末。(靠吃差价赚大钱存在,在当时人的认识里就是骗子之流。既没有农民的辛苦,也没有读书人的清高。)
真正使中国商业规模扩大,商人财富累积和商人的社会地位提高,则在宋元时代开始。接继宋元之后,明清时代商帮的崛起,这些同出一地的商人,靠著亲友、宗族、乡D的伦理,集资合伙、互相援引提携,许多独立的商号因此建立起非正式的、横向的业务关系,这虽使中国的商业规模更加扩大,也使商人活动愈形热络,然其与封建社会的密切连系及与封建GL的结合,亦衍生许多伦理问题。
宗族伦理
因为中国的商人绝大部分是属于小商人和伙计之类的阶层,在地方上不易获得生活资产,于是远赴各地以谋取衣食,维持其个人或宗族的生活。他们对于乡土的留恋,使得乡族势力颇为牢固。
这种力耕治贾和宗族合伙长期维持了封建制度下的乡村村社的宗族组织的残余,使得中国经济组织、小农制度等,具有绝对的坚韧性。不管是儒商兼业或者是农商世家,或者是为吏为医,他们的一切都是照应着全宗族的利益,于是在其商业利润累积到相当程度,非即析著,便须负担全宗族的供养,效法陶朱公的三致千金,积而能散的美德。秦俗古即如此,贾谊云: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
乡D伦理
中国商业资本以乡族为结合,这也是中国商业帮会之所以成立的要件,例如山西商人在异乡,即杂役亦同乡人任之,其最有名的票号,便拒绝他乡人的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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