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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深交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解读

2017年5月1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正式实施。《指引》在总结近年来分级基金管理运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规范了分级基金份额折算、投资者教育与风险警示等工作,是贯彻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更加重视和防范市场各类风险、切实推进基金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要再次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指引》正式实施后,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但仍可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之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按《指引》规定,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的投资者须满足“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在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等条件。投资者应关注证券公司发布的通知、公告、短信、微信等信息,或致电证券公司,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安排,并关注《指引》施行后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权限的变化,合理安排相关交易,防范投资风险。


《指引》解读

《指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满足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条件、通过综合评估并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可申请开通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的权限。二是风险警示措施方面,发生下折算的B类份额在折算基准日基金简称前冠以“*”标识;对可能或已经发生下折算且B类份额溢价较高的分级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发布风险提示公告,会员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及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三是投资者教育方面,基金管理人和会员应充分揭示分级基金的投资风险,加强投资者教育,妥善处理相关矛盾纠纷。四是投资者责任和义务方面,投资者应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配合会员提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此外,《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分级基金折算业务流程,便于投资者准确了解分级基金的折算机制。

需要强调的是,《指引》正式实施后,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但仍可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之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

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及一般机构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开通权限:1. 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名下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2. 综合评估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了解分级基金产品特性和风险; 3. 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 4.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参与分级基金交易的情形。“证券类资产”包括以该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指引》施行后,分级基金存量投资者将会受到哪些影响?

《指引》施行后,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投资者已持有分级基金子份额,但未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的,可以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当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投资者应关注《指引》施行后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权限的变化,合理安排相关交易,避免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证券公司何时可为投资者开通相关权限?

证券公司完成技术改造后,可为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应关注证券公司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等信息,了解其为投资者开通权限的时间安排、开通方式等,并至所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应注意哪些事项?

投资者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投资者在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分级基金特有的规则、所投资的分级基金产品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如何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个人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的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权限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符合《指引》规定的条件: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且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参与分级基金交易的情形。

(2)证券公司进行综合评估:证券公司应了解投资者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知识与经验、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信息,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指引》规定的条件进行核查,综合评估其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并向符合条件、通过评估的投资者详细介绍分级基金产品特性和充分揭示分级基金相关风险。

(3)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对于符合《指引》规定条件且在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指引》施行后,分级基金存量投资者将会受到哪些影响?

《指引》施行后,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投资者已持有分级基金子份额,但未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的,可以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当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投资者应关注《指引》施行后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权限的变化,合理安排相关交易,避免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证券公司何时可为投资者开通相关权限?

证券公司完成技术改造后,可为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应关注证券公司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等信息,了解其为投资者开通权限的时间安排、开通方式等,并至所在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应注意哪些事项?

投资者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投资者在参与分级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分级基金特有的规则、所投资的分级基金产品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如何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个人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的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权限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符合《指引》规定的条件: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且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参与分级基金交易的情形。

(2)证券公司进行综合评估:证券公司应了解投资者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知识与经验、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信息,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指引》规定的条件进行核查,综合评估其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并向符合条件、通过评估的投资者详细介绍分级基金产品特性和充分揭示分级基金相关风险。(3)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对于符合《指引》规定条件且在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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