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男高管为情人挥霍数万 妻子直面“小三”:全还给我
(原标题:哈尔滨男高管为情人挥霍数万,妻子发现后直面“小三”:全还给我)
彭某是哈尔滨一家私企高管,去年,他有了一个“情人”,而且仅一年,就为对方花了8万多元。
近日,彭某带“情人”逛街时,被妻子撞个正着,妻子不但闹着要离婚,还要把他为“情人”花出去的钱要回来。
2018年,彭某所在公司招新员工,公司特意为彭某配了个女秘书。秘书小吴聪明能干,深得彭某的赏识。彭某英俊潇洒也深得小吴喜欢。经过两个月的接触,两人“暗生情愫”,小吴明知彭某已有家室,但还是与其发展成“恋人”关系。
为了方便“情人”上下班,彭某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在公司附近为小吴租了一套房子,此后,彭某便经常借加班、出差为由来到出租房与小吴约会。
两人交往期间,彭某除了支付每月房租外,还经常会为小吴购买各类奢饰品以制造浪漫和惊喜。仅一年,其就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给了小吴总计8万多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
6月中旬的一天,彭某借加班为由,与小吴在一家商场“约会”时,刚好碰见了正在逛街的妻子及闺蜜,这让妻子在闺蜜面前颜面扫地,当场就提出了离婚要求。
彭某吓坏了,赶紧跟着妻子回到家,用尽浑身解术求得妻子原谅,称自己只是在外面“玩玩”,心还在家里。为挽留妻子,他还交代了出轨的全部过程。
当妻子得知,丈夫不仅为“小三”租房,还以各种形式给了“小三”数万的“生活费”时,直接“炸”了,认为丈夫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要求“小三”离开丈夫,还要求其返还彭某一年来赠与的所有财物。
妻子能否要求
“小三”返还财务?
是返还一半
还是返还全部?
律师解析
黑龙江龙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宋星火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收入的工资,其他生产、经营性收入等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双方未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系共同共有,即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一半无效。
彭某婚内出轨秘书小吴,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家庭共同财产赠送给小吴,彭某妻子有权利要求小吴返还全部财产,若小吴拒不返还,彭某妻子可诉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丈夫向异性“爱情转账”40余万,离婚后妻子教科书般追回
“520”“1314”...男子婚内向异性转账40余万元,妻子离婚并起诉,全额追回!
男子泡吧结识陪酒女赠百万财物 原配起诉索回
丈夫为“二奶”买房 妻子能否讨回?
丈夫唆使情人离婚慷慨埋单 妻子将"小三"告上法庭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