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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个别地方依靠利用黑恶势力来稳定局势
专家称个别地方依靠利用黑恶势力来稳定局势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开展了两次全国范围内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时间跨过7个年头,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一大批黑恶势力被铲除,群众好评如潮。

  可在如此“严打”高压之下,为何黑恶势力犯罪仍屡禁不绝,甚至还处于活跃期,并不断滋生发展?4月8日,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社会转型期客观环境、思想认识问题制约、犯罪的特殊性和法律不健全是四大主因。

  林喆说,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和条件。如今物质财富丰富,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产生了大量利益空间,在此刺激下容易滋生黑恶势力;而少数党政干部腐化堕落,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为其提供“庇护伞”,加剧了该势力的滋生。

  “在一些地方,党委政府还没有充分认识到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严峻形势,在个别地方,甚至依靠、利用黑恶势力来稳定局势,纵容黑恶势力,对黑恶势力不愿打、不真打,导致黑恶势力滋生并迅速敛财不断壮大。”林喆指出,黑恶势力犯罪是一种特殊性犯罪,通常具备团伙性特征,需要查证的犯罪事实、证据都相对复杂,不少证人害怕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打击难度大。特别是不少黑恶势力以公司的名义出现,通过希望工程、扶贫等慈善举动给人以假象,一些头目还通过各种手段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头顶政治光环,关系网络复杂,打击阻力大。

  最后,现行法律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林喆认为,针对黑恶势力犯罪这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民众安全的行为,刑法中应该设立专门一章,对其犯罪行为进行更为详细的阐述、界定并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延伸阅读:我国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向政治领域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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